Lee's profile浪子阿龙:用自己的方式,为这个破碎的世界抒一点点...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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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2008

    两年

     
     

    我记得去年822的时候,我在这里以一年为题写了一个文,我自己也回头看了一下,和去年的我比起来,今年的我其实没什么变化。今年的22号,没有变动的话,我会暂时不在欧洲大陆,被公司派到别的陆地出差了。所以,今天上午老板不在,就偷会儿懒,写写blog吧。

     

    首先说说这一年最开心最开心的事情,那就是我终于看到了Radiohead演唱会,这也可以列做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事情之一。我跟着无数的歌迷一起酣畅淋漓的在格拉斯哥的阵雨中,享受了一场听觉上,精神上的盛宴。我感觉我自己很幸运,很幸运,不是每个乐迷,都能有机会去听自己偶像演唱会的,尤其是Radiohead这种天外飞仙大神级别的乐队,我听到了星球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的现场,我听到了摇滚史上最伟大的歌曲之一,狂想机器人的live演绎。我很快乐,尽管后来全身淋透了,但是,I was so fking high!

     

    其次,这一年,一部叫做Into the Wild的电影,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我的人生观。电影里的主人公,做着我很想很羡慕,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情,让我对我的生活有了重新的彻底的定位和思考。

     

    这一年,等待多年的In Rainbows发行了。我还是认为最好的是OK Computer, 一开始对In Rainbows不是很感冒。听了起码10遍以上,开始觉得这个新片也很耐听,weird fishes的旋律也很令我着迷。只是感叹,下一次再听到新唱片,该是何年何月。伴随我整整10年的青春,那些在难过的时候伴随我的旋律,我怎么能忘记。

     

    然后,还有一件对我来说算是重要的事情,就是我的工作。这一年,从去年的822号到现在,我花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去找工作。几乎整整一年都在求职,几乎一年都是在忍受着捉襟见肘的拮据。那些酸楚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过完我26岁生日之后,我迎来了转机。漫长的8个月的海投,准备,自我提高和面试,在5月的时候,有了一次小小的爆发。好几个offer接踵而来,最后权衡再三,选择了一个离我最近的,也是相对最喜欢的,虽然薪水很微薄,但是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想,这两年的遭遇,我不能说自己完全不浮躁脚踏实地,但是我至少不该被归为眼高手低那一类人。我知道,想得到什么,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幸福,是一个保持积极心态的,漫长的,水到渠成的积累,这个过程有可能非常漫长,爆发只是一瞬间。但是我觉得,那个积累的过程越漫长,爆发的时候也就越充实。我很知足,感谢老天,感谢那些鼓励我的朋友们。

     

    这一年,有了破纪录的连胜,火箭还是难以冲天。米兰居然要去打联盟杯,漫长的一个赛季,主力都年龄偏大,难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因为看欧冠的时候在worldsoccer灌水,看到了诸多跳梁小丑般叫嚣狂妄的厂队球迷,在米兰被淘汰以后得意忘形,此等低素质的球迷,让素质也不高的我坚定的变成一个厂黑。阿森纳,注定什么冠军也得不到。雄鹰有时候会飞的跟野鸡一样低,但是野鸡永远飞不了雄鹰那么高。野鸡球迷们,等你们的球队里出了一个先生,或者拿了欧冠,再次点,顺顺当当在领先情况下保持领先,别老被人家反超,拿个联赛冠军,再出来叫嚣吧。

     

    这一年,Kevin回国了,Ruan去了美国,Long回到了台湾,一个喝酒特别豪爽的哥们老李也回了上海,余下的这些日子里,谈的来的,又喝的来的哥们一下子少了好几个,我在这里感到了些许的孤单。

     

    也许生命的本质就是孤独。我明白,很多人的邂逅,只是生命中的过客,彼此路过。

     

    这一年,我拒绝过女孩子对我的好意,在这片我从未想过留下的陆地,我不想和感情发生关系。

     

    我希望自己变的更加的坚强和宽容。这两年,在很多个压抑的时刻,在很多的孤独的时刻,我都对自己说,人一辈子总有一段路,注定要一个人走,没有人陪伴,一个人独行。就这么,我几乎都是一个人扛了过来。这是一条别人看来微不足道,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路。这,是一条由一个男孩子蜕变为一个男人的路,这是一条由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想寻求帮助转变为清醒的意识到一切只能靠自己的路,这是一条很多很多很多时间一个人静静的走过的路。

     

    我在很辛苦的熬过这一年的同时,越来越敬佩那些努力生活的人们,就像国内的那些靠着自己实力,孤身闯荡,比如所谓的北漂一族,辛苦的在北京那么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考研读书,或者求职工作,最后自己站稳脚跟的人。也许他们还是很卑微,也许他们的薪水很低,辛苦一辈子,在经济上也不能像这边那些不会挣钱,却有父母供给一掷千金去消费的留学生一样阔绰。我在尊重他们的同时,深深的感到无奈。也许某些家境极好,却不学无术的孩子们,拿着父母的钱,随手一个LV的包,就是很多努力工作依靠自己的人的大半年的积蓄。也许那些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拥有的财富,很多靠自己努力的人一辈子都难以望其项背,但是我还是相信,上天是公平的,努力就会赢得尊重,去创造成就。

     

    我相信,那些在国外的那些很努力经受过逆境挫折考验的同胞,如果有机会,有经济条件英国留学,那么他们所能达到的学业上的或者其他生活方面的成就,要比80%以上一帆风顺,家庭条件好,来这里上学的留学生要好的多好的多。而如果把这些留学生放到国内不少同胞所处的人才济济的竞争环境下去考研或者找工作或者创业,可以说,80%的留学生在那种条件下,他们大多数几乎是寸步难行。

     

    所以,请某些人,抛开你们那傻逼的不着边,在这边有点小小成就,就觉得自己很牛逼比国内同胞都强的优越感,你们其实什么也不是。不要动不动看不起国内同胞,妈的,你们谁他妈的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你们都他妈的不害臊!几年前大家谁不是在国内,凭啥你们这些傻逼出国几年就忘本了呢?在这边过的比国内好点,那是人欧洲国家福利好,你丫还真以为是你自己有本事了呢,拽的跟二五八万一样,操你妈,很严肃的操你妈。

     

    我很不成熟,我知道,我偏激,有时很固执,我也知道,我不少缺点,我也知道。但是这就是我,真真切切的我,鄙视我的人请继续鄙视。我就是这么样子,随着自己的性子,一天一天的生活着。我很开心,我很快乐,我很充实,我也很知足。我不知道我以后会一文不明落魄潦倒,还是小有所成,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收获我的梦想,我的爱情,但是我知道:

     

    为了我心中的道,纵使穷困潦倒,众人耻笑,纵使孤独一生,我也在所不惜。

     

    英俊潇洒的Dragon哥哥就是这么嚣张,没有什么能消灭我。 

       

    8/11/2008

    祝福遇难同胞,一路走好

     

    那个地方,我知道是在哪里,就在离我不是很远的印巴区,大概有15分钟车程。我和尧尧几乎每周都去那里买菜,因为那里有着相对便宜的蔬菜和水果。现在也是每周都去,不过现在都是辛苦尧尧了,我自从朝九晚五以后,和尧尧一起买菜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现在这个事件的发生,让我想起那个脏破的地方。

    据说那里的房租非常便宜,因此受很多学生的欢迎。印象中,那里全是那种两三层的破旧的楼房,街道几乎都是又破又窄,地面上,每次去都感觉很不干净。但是很奇怪的是,这样破落的住宅区,街道两边却总是能看到豪华车,那些开阔气的奔驰宝马,多半是印度人的,或者是时髦跑车则十有八九车主是中国人。

     

    而每次去买菜,没有一次不碰到中国人的,经常去的那个小小的店里,总是能看到在挑挑拣拣买菜的中国同胞。有时候,尧尧我们会偷偷看看背影似乎不错的女孩子,等转过头来看清楚以后,我们两个用眼神交流一下,好看的会表示欣赏,不好看的就直接不评价。记得我们还经常开玩笑,怎么就不见美女呢?

    尧尧总是回答:别逗了,美女会自己出来到这种便宜地方买菜?美女不是在别人的车里,就是在别人的床上。

     

    昨天,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震惊,这么残忍的事情,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更何况,是发生在中国同胞身上。报道上说,死者的头部受到了serious injuries, 这句话更是让我连想象都不想去想象他们死时的惨状。也许,我和尧尧去买菜的时候,就见过那两个同胞尚存时的样子,甚至和他们曾经擦身而过。也许,某次我们去那里买菜,或者吃印度菜的时候,车子就停在他们的楼下。

    本来欢欢喜喜看奥运的心情,忽然觉得很憋屈的慌。在奥运来临之前,我并不是很关心奥运大典。但是当它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感觉到特别的激动。8号的中午,在公司的会议室,看到了近一个小时的表扬,身边的同事,和其他闻声而来的老外,包括这个写字楼唯一的黄皮肤,我,都被完全的震撼了。老外都在惊叹赞扬,我感到无比的自豪,是那种真正的发自由衷,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我看到水木上,未名上,很多国内的网友都在说这个开幕式无甚惊喜,无非是老谋子的人海战术,色彩战术的又一次豪华演示,他们说的其实也很有道理。如果我在北京,和我的哥们姐妹一起在某个餐厅或者某人家里,一起吃吃喝喝,谈笑风生觥筹交错,也许我也会觉得平平常常,但是身在海外的我,确实完全不同的感觉,是震撼,感动,和自豪。当周围的肤色,语言,都在提醒着我,我是多么的“不同”的时候,屏幕上,我们伟大祖国,我们可爱同胞的亲切笑脸,还有北京那迷人壮观的夜景,开幕式的每一刻,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欣喜,感动。我越来越想回国了,简直是迫不及待。

     

    后来在msn上,有一个朋友在聊天的时候问我,你是想留在英国,还是想回去?

    我毫不犹豫,当然是要回国,这还用问。要不然,某某公司那个给办工作签,薪水也可以的公司的offer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朋友说,看不出你还挺爱国的,呵呵。

     

    我坦白的说,这年头,如果有人夸奖另外一个人,你挺爱国的,我觉得很多时候这是一种小小的讽刺,好像被夸奖的那个人,是个思想不成熟的愤青一样。至于留在英国,还是回到中国,和爱国不爱国,我认为是没什么关系的。我在没毕业之前,我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要打定主意在这里找工作,找到工作了,工作一年左右,有点工作经验就回国。这一点,相信我在英国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地方呆下来。老天保佑我,8个月的求职之路,有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结果,我终于在拮据中,在不断勉励自己中,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工作,而今,回国的时间也不太远了。我不否认,英国不少地方,要比中国好的多。但是,我出生在哪里,我生长在哪里,我就愿意回到哪里。在英国的几年,我把这里当作我学习的地方,我进修的地方,我旅游的地方,但是我从来没有把它当作我即将在这里拥有事业,爱情,生活的地方。即使我有天能把纽卡的每个街道了如指掌,我也知道,我不可能留在这里。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

     

    我很不理解有些留学生,为什么挖空心思要留在这里,如果是那种太子党公主党,父母有花不完的钱供给他们在这里风流快活,义无反顾的当着所谓的留学垃圾,也就算了。有些家庭,不是那么富裕,供子女读书不是那么轻松,而这些子女,在这边过的也不好,呆了几年下来,想的不是回国,却是在这边呆下来,拿身份拿pr什么的。即使有了身份,拿了英国护照,中国人不会把你当外国人,而外国人又不会把你当中国人,享受了英国福利,但是社会对于个体的认同感呢?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呢?n年以后,有了一个bbc的儿子,那么这个bbc只要长的不是丑到令人作呕,简直可以所向披靡的去玩弄以后那些来留学的中国无知女生或者物质女生,用那英国护照,和流利的英语,夹杂着半生不熟但是还有傻逼觉得是时尚的中国话,轻易的扯掉那些无知女生的腰带。

     

    两位死去的同胞,祝福你们一路走好!

     

    英国东北部城市纽卡斯尔警方周六在一所公寓内发现两具中国人的尸体,警方已经展开谋杀调查。
    周六(89日)下午,警方在位于克罗伊顿路一所公寓的两个卧室内分别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死者头部受重伤。

    法新社在报道中形容说,发现尸体的现场场景"非常残酷",死者头部受伤之严重导致警察无法立即判断作案者使用的凶器。

    死者的身份目前还没有公开,但是据信两人均为学生。警方正在试图和他们的家人取得联系。

    周六晚间,警方用卡车拖走一辆银灰色后门掀开式(hatchback)汽车。

    星期日,谋杀现场的街道仍被警方封锁。

    警方随后将检查尸体,确定死因。
    凶杀案发生的地区是亚裔和留学生聚居的地区。

    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警方增派警员,安抚民心。

    法新社报道援引纽卡斯尔中国学联一位吴(音译)姓学生的话说,他本人也曾在这个地区被青少年骚扰。他说,这个地区确实很乱,但是去大学校园很方便。

    他说,不知道自己被当地孩子攻击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们来自另外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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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两名法国留学生在伦敦遭杀害。

    ————以上内容来自BBC中文网

     
    8/4/2008

    《杀戮之病》读后

     

     

    我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才读完这本书。其中有,好几次,我都不想再读下去,因为…………太变态了。我很喜欢悲观的,病态的艺术作品,黑暗,压抑,残酷,悲剧等是我非常欣赏,对于傻逼万岁地球和平的大团圆结局,我一向是非常不齿的。但是这不代表我喜欢那种变态的东西,例如这本书。

     

    这本书一打开,又是让我大失所望,看看目录,终章居然在第一章之前,也就是说,作者一开始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读者凶手。我想还是忍耐住,先不看终章吧,我希望最后才知道到底谁是凶手。于是往后跳,翻开第一章。哪知更郁闷的是,好像作者生怕你不知道凶手是谁,整个最品是以凶手身边的一个人,凶手,一个退休刑警三个人的视点来写,三条线并进,你根本没有肯能去跳过知道谁是凶手的章节。这个设置让我非常崩溃。

     

    但是想到在台湾第三届年度推理小说TOP 10里,死了七次的男人,名列榜首,而这部杀戮之病,排在第二的面子上,还是一直看了下去。事件逐渐展开,在读的过程中,也不会因为竖版的文字排版再有不适应,但是凶手视角的描写却让我很难受。并不是因为凶手杀害死者,肢解等血淋淋的细节描写让我难受,而是凶手的变态心理…………比如在第一次杀人后,凶手走出宾馆,有一段详细的内心变化的描写,说凶手在杀人以后,甚至感觉世界很美好,生活比以前有目标了等。还有另一次杀完人回到家以后,在浴室对着镜子的那段描写,实在是令人呕吐。

     

    这本书是典型的叙述性诡计,而且难得的是,它绝对做到了不到最后一行不知道真相。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虽然不像宣传所说,世界为之崩溃,但是带给我的冲击力还是不小的。你不得不佩服作者叙述的高明,伏笔和暗线被巧妙无比的安排再各个章节,最后的真相非常意外,但是又合情合理。但是在回过神之余,我也很疑惑:这个真的能算是推理作品吗?我觉得这只是一部披着推理外衣的犯罪小说,整本书除了利用犯罪心理学来定位凶手特征的章节,哪里还有推理的过程?

     

    不喜欢,不欣赏,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