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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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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行天下,无牵无挂
山高水长,江湖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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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阿龙:用自己的方式,为这个破碎的世界抒一点点情

19.06.2009

逆流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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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引用一句烂俗的话作为开头:很多人说,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的幸福。

 

本杰明生下来的时候是个小老头,我们都是由年幼走向年迈,本杰明确实相反,越活越粉嫩。有一天童年的他却是一个小老头的样子,无意中碰见了,超级美丽的小萝莉,黛西,那一刻用句歌词形容就是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之后的际遇里,他们各自奔波,各自精彩。二战后的重逢,黛西已经是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芭蕾舞者,叛逆又美丽。本杰明和她几乎找不到共同的话题。她主动向本杰明献上红唇,并提出开房要求。当本杰明婉言我们现在的状态不合适之后,她负气离去。很多美丽的女人都有一个通病,在自以为自己青春年少美艳不可方物的时候目空一切,高高在上,对别人的感情,如同施舍一般高傲。

 

当她车祸以后再也不能跳舞,离开了那个声色犬马的圈子之后,黛西的心境有所改变。这个时候,本杰明越发显的年轻。两个人都算是人情冷暖浅尝几分,人世浮沉略有感受。于是,两个人在彼此最美丽的时候,走到了一起。这样的,才是感性和理性结合的爱情。

 

感情,是一段又一段随着时光和眼光不断变换的事物。肥皂剧的台词,每个人都能说出很多。可是那应该不是实际的样子。这个时候的本杰明和黛西,未必都是生活的智者,但是至少他们都应该懂得了为彼此的包容和付出,准备好迎接以后的风雨,包容另一个人的性格缺陷,准备好另一个人会慢慢的变老,或慢慢的变年轻。只有成熟到可以有这样的包容,才能真的做到长相思守。

 

黛西说,当我变得满脸皱纹的时候,你还会爱我吗?本杰明说,当我满脸长满青春痘的时候,你还会爱我吗?我想,一段经得起考验的感情,应该像本杰明和黛西一样,有着挫折的前提,之后彼此的怜惜宽容,又懂得打量距离,尊重彼此。有了这一切,才能构成相濡以沫的条件。

 

当本杰明变成一个小孩子,被黛西抱在怀里,随着黛西说我想那一刻他一定认出我来了的画外音,本杰明那大眼睛盯着满脸皱纹的黛西忽闪了几下,然后安静的闭上眼睛死去的时候,我很感动的觉得鼻子发酸,这种感觉好久不曾有了。

 

本杰明和黛西的感情片段,尤其是两个人历经沧桑后厮守的片段,是我心目中完美的爱情,完美的爱情。

 

影片中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情节,养老院的人不断的死去,但是本杰明每次回到养老院都能碰到一个老人,那个老人老的仿佛随时都能撒手西去,但是他生命力却一直很顽强。他每次见本杰明都说: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被雷劈过七次?每次问一遍以后,都会说一次被雷劈的遭遇。 我一直很留心他说的七次分别是怎么样被劈的,但是数来数去,我只记得有五次,看到有别的影迷确认说他一共说了6次原因,这第七次到底是什么,我非常好奇。因为大卫芬奇拍出了七宗罪,拍出了fight club,这次居然又拍了这么一部好看的爱情片。在这个电影里,他又玩起了7的数字游戏,那第七次到底是什么呢?这些不断被雷劈的情节设置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想这些不是无关紧要的情节,而是借老人的口,以这么一个荒诞的事情,来告诉本杰明,我不能被雷劈一次,两次就害怕的不出门,担心出门就遭雷劈,我还是该怎样生活就怎样生活,本杰明,人生就是要不断勇敢的尝试呀!勇敢的去拼搏尝试吧,各种萝莉,熟女,人妻的精彩都值得你去勇敢的尝试,哪怕遭雷劈!

  

凯特布兰切特,实在是太美了。不光有脸蛋,还有演技。黛西的角色被她诠释的非常贴切。当她脱下鞋子,身着红裙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用各种性感的姿势,隐讳的言语诱惑着本杰明的时候,看的我浑身热痒难耐。另外一个女演员,tilda,第二女主角出境不多,但是也精彩十足。我非常讨厌,布拉德皮特那叙述的仿佛一直吞着口水的画外音,还有他那呆板的表情。皮特演来演去,再怎么演也是布拉德皮特。个人认为这个电影如果换个不错的男主角,将会更加经典。皮特毫无惊喜毫无新意的又一次履行的他的花瓶角色。看的出他还是很努力的,学着扮傻扮丑,试图脱离偶像派,但是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上天给了他很多人都认为潇洒迷人的外表,好莱坞大明星,有着普通人觉得天文数字的财富,还曾经拥有过“Rachel”和现在有的朱莉,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本杰明巴顿奇事,是一个逆流的生命。我相信每个电影多多少少都会有导演的内心投影在镜像里。拍惯了暴力凶杀罪案的大卫,用这么一个电影或多或少展示了自己内心柔软的质地,和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真诚的向往。

 

无论是顺流的生命还是逆流的生命,无论是顺流的人生还是逆流的生活,流向尽管不一样,但是还是带着自己的立场和自己的孤独,带着自己的艰难和不适,在形形色色的男人和上过床没上过床的女人之间,去经历各自的坎坷和爱情。

 


10.06.2009

说说最近看过的书

 

纹身杀人事件 by 高木彬光: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在看的时候总觉得语句很多不通顺之处,但是大体上的理解还是没问题的。很多评论把此书称为梦幻级神作,看完之后,只是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但是考虑到n年前就有这样的作品,被称为神品也不太为过。纹身,剥皮分尸,都很有噱头,而神津恭介这位高木彬光笔下的名侦探,也绝对充满个人魅力。英俊,博学,时髦,弹钢琴,围棋技艺很高,被周围人尊称为天才。他在书中提出的所谓犯罪经济学很有开创性,而且听完案情之后,根据作案手法去揣测凶手性格,然后一一走访嫌疑人,并邀请嫌疑人下围棋,用围棋布局来看穿对手棋风和人品性格,并印证自己推测的手法也非常新颖。高木彬光,确实是一代名家。虽然没有看过他多少作品,但是仅仅看过的破戒裁判,能面杀人,纹身杀人,都称得上是佳作。

 

姑获鸟之夏 by 京极夏彦:妖怪推理,完全不是我的菜。晦涩又诡异,但是半点也不对我的胃口。那个能“看到”别人记忆的侦探的设置,让我非常不齿,玩弄玄虚也没必要这样吧。尤其那个京极堂,平时分析案情侃侃而谈,天文地理,仿佛无所不知,也算是有雄辩之才。但是到了揭露真相的紧要关口,话却少的可怜,总是:难道你还没看出来吗?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靠,我真想跳到书里,把那家伙揪出来揍一顿。对京极夏彦期待无比,然后失望无比,全然不符合我个人品味。不再花钱买京极的书!!

 

无人生还 by 阿婆:只是旧梦重温而已。

 

寝台特急1/60秒障碍by 大神:旅情推理,还是颇有意外性的。吉敷竹史对我来说,没有魅力可言,御手洗才是我心中大神笔下最拉风的名侦探。这本书不如北方夕鹤2/3杀人好看。

 

御手洗洁的问候 by 大神:几个短篇的综合,喜欢御手洗的一定不能错过。几个案件各有特色,不过我还是觉得长篇的看起来过瘾。

 

恶意 by 东野圭吾:非常非常赞,满篇通过探案者及刑警手卷日记的方法娓娓道来,案情急转直下,一波三折,意外十足。恶意和嫌疑犯x的献身,被无数推理迷奉为东野最好的作品,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说嫌疑犯让人的最大感叹是:爱一个人能爱到那种地步吗?那么恶意就要告诉你,恨一个人,居然能恨到这种境界。

 

圣女的救济 by东野圭吾:封面上写作案手法是虚解数:理论上可行,现实中不可能。看完全书,这个诡计很朴实,很简单,但是操作起来确实非常困难,至于为什么,就请你去看书了。个人感觉内海这个角色有点单薄,而凶手的性格塑造也不如石神或恶意里面的主角饱满。死掉的死者,更是衬托等笔墨少的可怜,让人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死者有那么大魅力,身边的女人一个个爱他爱的发狂。草稚爱上疑犯这个噱头吸引了不少读者吧,估计。个人感觉此书完全有媲美嫌疑犯的潜质,但是因为人物性格上的不丰满,消弱了故事的冲击力,以致综合性上差了嫌疑犯不少。不过,还是一本好书。

 

魔法妄想症 by 既晴:赞,赞,赞!真想不到台湾有这么好的推理小说。岛田大神的魅力,果然是粉丝无数。推理杂志上,有一个写书,叫御手洗熊猫,一看笔名就知道是御手洗的粉丝。熊猫的一些岛田流杀人事件,写的还是不错的。但是这个台湾岛田粉丝写的魔法妄想症,境界却要比熊猫高出不少,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的。这本魔法妄想症,如果把人名和地名换成日本的人名和地名,就完全是一部符合岛田大神风格的中级水准大作。诡异气氛的营造非常成功,狗头面具和幻影,各种魔法练习让人觉得魔幻气息十足,但是代入现实杀人案件之后,一切又那么合情合理,最后的凶手也是意外十足,很难让人猜到,起码我没猜出来。看完之后真的觉得很过瘾,没想到模仿岛田能有人模仿到如此境地,实在是精彩。

 

向日葵不开的夏天 by 道尾秀介: 有人说,日本推理的未来20年属于道尾秀介。也有有人赞同,但是我谨慎怀疑。转世这个设置,还是有点意思的。看了一半的时候,还是云里雾里,仿佛满篇线索,但是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结尾很费解,读了两三遍,才大概明白,然后惊诧片刻之后大呼上当,如果说是叙述性诡计,远远不如杀戮之病,如果说是鬼怪推理,又不如京极夏彦来的彻底。本书融合了不少风格,也饱受赞誉。但是客观来说,这样的推理小说,不能当推理小说来看,因为种种情节,对读者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尤其是喜欢本格的朋友,有时间的话,就当消遣看看未尝不可。如果你想根据叙述,根据情节,自己去推断真相,找出凶手,还是放弃吧…………

 

末:msn空间终于TMD正常了。

15.05.2009

天王和大神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爱到什么地步?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智慧的理想国,

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摘自《嫌疑犯X的献身》封面

 

   

这里的天王,不是指的刘天王刘德华。东野圭吾,如今推理小说界天王级的作家。嫌疑犯X的献身,前无古人奇迹般横扫当年所有推理重量级奖项。至于大神,则是岛田庄司,人称推理小说之神。

 

从成都回北京的飞机上看完了一本厚厚的嫌疑犯X的献身,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比较震撼。一开场就知道凶手,简单的有点朴实无华的诡计,却精彩绝伦,无懈可击,数学天才和物理天才的逻辑较量,结局石神的嘶吼,让掩卷后的心情非常之沉重。带着对此书的欣赏,我又接二连三的看了白夜行,湖边凶杀案,宿命等,这些作品却让我大失所望,一部比一部平凡。另一部好评如潮的恶意,因为是电子版的,我一直没耐心看——我还是喜欢捧着纸质书懒散的靠在沙发上听着音乐喝着饮料看书的感觉。

 

白夜行也是很沉重的题材,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作品,但是我认为不算是严格意义的推理小说,1/3处的时候大家谁都知道谁是幕后主使了,脱离了事件发生——刑警或侦探出场——调查——指认真凶的传统模式,我觉得应该是一部不错的社会派爱情题材的犯罪小说。但让我不满的是,在描写主人公少年学校生活那一篇章,很多线索安排的太过凌乱,让人读起来很不爽。还有就是,里面的爱情很畸形。

 

至于湖边凶杀案,我看完第一个反应是,我浪费了十几块钱和两个小时的宝贵休息时间。

 

宿命,听名字和介绍很吸引我,但是看完很无语。人物关系的设定让我非常不齿,更崩溃的是两个看起来对立的主人公居然爱上同一个女子,我靠,真狗血。不过这个拍恶俗偶像剧,应该会有一定收视率吧。

 

由此,我对东野天王的印象分大大降低…………也许等我看完另一部代表作恶意后,会好点吧。据说天王的09新作,圣女的救济,刚出来,就销售一空,一时之间洛阳纸贵呀。

 

好了,来说说大神,岛田大神。如果你看过占星杀人事件,就会明白一点为什么他被称为本格推理之神。华丽,诡异的谜团,充满个性的名侦探,恰到好处的伏笔,合情合理奇峰陡转的解释,以及那嚣张的挑战读者,都代表了岛田的独到风格。

 

御手洗洁,在我眼里是最富于个人魅力的名侦探了。低调,邋遢,从来都是很被不明所以的人小看的出场,到最后让别人对他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目瞪口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狠狠的无形回击那些曾怀疑过自己能力的人。职业为占星师,非常喜欢狗(希腊之犬),对于动机善良的被迫凶手很有同情心(密码锁),更cool的是,他是一个有着非凡造诣堪比专业乐手的贝斯技巧(会奔跑的男尸等等),也非常的喜欢音乐。性格也非常难以捉摸,典型的要数会奔跑的男尸里面,凶案发生了,警察来了,谁也不许走。他看穿了真相,但是一句话没说。有个人嘀咕了一句,这下糟糕了,走不了了,过会儿晚上9点某某电视台有某某乐队现场演出呢!御手洗这个家伙一听着急了:真的有演出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叫过来警察,我来告诉你们谁是凶手,让我回家看电视吧,然后一股脑的说出来谁是凶手,还有那匪夷所思的作案手法,然后迅速的,事件完结,实在是太帅气了!!!

 

不同于御手洗洁,岛田笔下另一个名侦探吉敷竹史,帅气有魅力,长相有点像混血儿,则是偶像加实力派的名侦探,不过好像吉敷碰到的案件大多数属于旅情推理(利用错综复杂的火车或飞机时刻表灵巧往返,巧妙制造不在场证明,从而迷惑侦探,达到行凶目的)。 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旅情推理的,因为我根本不在意火车或者飞机时刻表,北京的我都不care,谁管你日本列车时刻表,这类犯罪推理,我一看就头大。都是直接跳过去看看谁是凶手就算看完了。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忍住困意,终于读完了岛田的处女作,异邦骑士,非常之喜欢,堪比占星杀人,胜过斜屋犯罪。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迥异的推理小说。前半部写的仿佛一部日式爱情小说,后半段却剧情大变,诡计也非常精彩,看完之后觉得心服口服,大神就是大神,处女作都这么牛逼。不复杂,但是就是想破头想不出来。本书的腰封上,有这么一句评语,一位网友的读后感如是说:在今天居然还有让我流泪的小说。也许他所言的今天,已经是好多年前了吧。毕竟,大陆的新星出版社能在2009年出版这本书,岛田79年开始创造,88年发表的作品,我们过了20年,终于看到了简体中文版本,这已经不错了,总比没有好,对吗?

 

啰嗦了这么久,好像有点跑题了。其实呢,我并没有资格也没有那实力,来比较天王和大神的风格和作品,仅仅,是写下自己的拙见,记下我对两位作家的印象,以及对他们创造的作品的一些感叹。。

 

我感慨于推理小说中出现的难得的令人感动的爱情,例如大神的异邦骑士,抑或畸形的如天王的嫌疑犯。

 

单论诡计,异邦骑士就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我忍住不看任何的评论和剧泄)。而贯穿整个事件的良子和“我”的爱情,也可称感人。在“我”初识良子之后,“我”整天去工厂上班,其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非常喜欢:

 

“来到那座工厂所在的街道,我发现很多同路者都是前往工厂上班的人。我混迹其中,摸摸前进。其它人也像我这样,相互之间没有交谈,也没有可谈的话题。这种孤独感将我和他人的心灵隔绝,但这层隔膜同事也起到了保温的作用。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对这种生活感到满足——清晨刺骨的寒风,呼出的白色雾气,以及无言的人群。这一切都是因为有良子在。”

 

在小说的结尾,事件真相浮出水面之后,良子的信件里告诉我“我”,她曾经有个老师对她说了一句话:每个女孩子的小指头上,系着一根看不见的红线。这跟红线的另一端,就是将来你要嫁的男人。后来“我”有一段内心独白,是这样说的:

 

“这个世界由无数根线纠结而成,我们要学会区别美好的和丑陋的线。区分之后,将它们拆开重组,用以织出一张属于自己的人生锦缎。……我根本就是一具没有自主能力的提线人偶。他们将几根从过去延伸出来的假线缠绕在我身上,按照他们的想法扳动手指,让我跳出一曲杀人之舞。……但是,一根连策划者也没有注意到的红丝线却搅乱了他们的整个计划,那根红丝线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力……我相信良子小指上那根红丝线和我绑在一起,但那根线太细了,为了救我,自己却绷断了。”

 

我觉得这个和小说的主题非常贴切,我非常之喜欢。一个推理故事,有着那样温暖的片段和令人心碎的文笔片段,足够了。

 

回到天王的嫌疑犯,我非常感叹于石神的用情之深,并可说是不求什么回报,只是希望那一对母女幸福(他喜欢的是母亲,不是搞3p哈)。为此,如他所说,他动用了所有智慧,奈何汤川看透了谜团,为此,他在紧要关头,毫不犹豫的牺牲了自己,去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这一切,很让人唏嘘。我很是怀疑,就算他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单单的来说动机,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伟大的奉献的爱情吗?

 

再联系白夜行,天王笔下的爱情,总是让人很郁闷,我期待能看到更多天王的作品,体会他笔下那不断颠覆读者判断的合情合理的意外带来的快感,就算读完掩卷都是沉重和压抑。同时,更加更加的期待新星带来的更多大神的简体中文作品。

 

OVER.

 

16.03.2009

Al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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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趟20分钟的公交车路程,一趟从团结湖西土城之间地铁来回,也可以是一次短暂的旅行。试过和美女搭讪,奈何别人给我白眼,跟男人搭讪那是我有病。于是,与交通工具共同穿梭在这个城市的时候,变逐渐养成了自己(恐怕也是很多人都会有的)听觉习惯。窗外是不断变化的景色,途中有各色人等,除了美女还有猥琐男,整个世界在你细微的思绪中,用它本来就是的样子,徐徐的穿行。

 

    一直很想为这首歌曲写点什么,当很早以前看到电影非法制裁,凯文咸肉痛失爱子那一刻,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这个歌曲实在是太应情应景了。电影的故事遗忘的不少了,但是这首歌却成了我的最爱之一。Pilot speed,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个乐队,谷歌过他们的照片,看起来很正常,没有特别酷,也没有一副没心没肺的懵懂阳光少男摸样。多少年来,玩rock的,没有一点忧郁,没有一点颓废,怎么经得起考验。下了他们很多歌曲,听完就删除,只留下了这一首。就像你不能否认周杰伦也有好歌一样,这个籍籍无名的乐队的这首Alright,我会毫不犹豫把它列为我07年至今的个人TOP10的前三。

 

    没有过剩的吉他鼓噪,有点寂寥和遥远,能听出一些悲凉出来,却也能感觉到细致旋律中的美好情怀。算不上多么有个性的音乐,但是在我听到片段的第一个瞬间,便不由自主的全神贯注,只为了仔细聆听每一个音符。有些东西你根本不用去记起,因为你不会忘记。

And the road ahead is lined with broken dreams
So walk, walk on by
And I fail to give you everything you need
For the fear's behind your eyes.

 

    我站在T3航站楼外,where heaven shines from your eyes,当听到这句整首歌曲最美的歌词的时候,我的内心很冲动的轻轻的呻吟起来。

 

        where heaven shines from your eyes,where heaven shines from your eyes.

 

    此时此刻,一座座飞机轰鸣的离开或者到达这个城市,陆地上的空旷在飞机的轰鸣中仿佛忽然陷入死寂一般。那重复的一波波时隐时现的音符仿佛是一座座波音客机起飞以后,留下的那个璀璨的城市,多少光芒流淌成河流,曾经生长过的那些美好而又旺盛的事物,隐没在越来越遥远的人海中。我的耳边,依然因为歌声灿烂湿润的高潮着,那是属于一份老男人的风骚在作祟。如果我可以在某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有一个机会让我义无反顾的离开,让我告别我熟悉的地方,让我告别没有你的地方,让我告别我的牵绊。让我降落在有你的地方,靠近你的地方,不管那是天堂还是炼狱。我想我已经做好准备。

 

    就算你说,这世界,总会有黑夜。

 

11.02.2009

没有你,真的会不同

 

 

人群的喧嚣,汽笛的吵杂,烟火的绚烂,一切的突兀的声响忽然都不着边际变的和谐起来,就好像阴雨天的情绪,不知道为什么产生,却萦绕在心头。一切都成为一个浑然的整体。坐在公交的末排,看着窗外的熙熙攘攘,想起一些感动我的歌,忽然变的感慨又迷惘,思绪驰骋千里。有些心情始终是在层层的迷雾下面,有些心情不必要长篇累赘的叙述。在有些瞬间,任何的东西也敌不过一次短短的同行。沿着破旧的平房,空荡荡的街道,城市的废墟,灰蒙蒙的天空中不时看到烟火的绽放,一不小心,就忘记了钢铁丛林的高速运转,这何尝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呢。那一幕幕充满时代感又夹杂怀旧意识的城市的夜景,叫人有所期待的同时也有所追忆。

 

太不切实际的以为自己还是18岁,太清醒的问自己是不是消沉以及麻木。在有些一个人的时刻还是会偷偷的想起年少轻狂时候的爱和憧憬。想起你在做什么,过的好不好,憧憬在杨德昌侯孝贤镜头下的小岛,憧憬那葱绿湿润,繁华寂寞的台北。

 

从昨天的疲惫里,不甘被闹钟催醒,当春天的阳光再次光临窗前的晨曦,阳光照进房间,查点以为自己是迁徙的飞鸟。在继续打开电脑看邮件,继续今天的奔波之前,洗了头发,洗净面庞,从衣架上拿出晾干的袜子,一个人的完整和不完整忽然觉得无足轻重。

 

一整个舞台的灯火

照耀一张脸的模糊

…………

你疲惫的向我走来

像从一场游戏中离开
游戏里有奢华的幻彩
孤寂是这无法的伤感
…………
怎么你在哭泣
怎么你也失去了 你的年华

                        ————木马乐队 《我失去了她》

 

 

没有你,真的会不同。

18.01.2009

如果还有

 

我近来忽然迷上了一首歌曲,在等路灯过马路的时候手机里随机播放蹦出来的。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好像身边的车流和人群一下子瞬间都消失不见了,这个世界只有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黄义彤的如果还有,remix的版本。我喜欢那颓废,迷幻的旋律。没有一句歌词,只是单纯的演奏还有一些恰到好处的电子音效。我好久以前听的时候,根本没怎么注意,今天好像感觉很不一样,里面的有些节奏让我不知怎的想起了电音大师Aphex Twin。那若隐若现支离破碎的吉他让我忽然觉得好忧伤,我把音量调到最大,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一遍又一遍。出于对这个歌曲的喜欢,我想找到original version来听一下。找到以后,却不是我期待中的那种类型的声音。有点小小的失望,是那种很干净忧伤的校园民谣似的唱腔。我个人更偏向于remix的版本。

 

昨天晚上跟朋友去吃饭喝酒K歌,折腾到今天早上才回来。回来以后洗澡,烫了衬衫领带和外套,一看也没时间睡觉了,就直接又出门了。阳光很灿烂,我心里也很灿烂。发现K歌这个活动对我越来越没吸引力了,很多流行的我不会唱,我会唱的又全都不流行。加上我的破锣嗓子,再加上满屏幕的情歌都好似再提醒我,我是一个人。我想唱的歌曲大部分都没有,真是有些郁闷。咳,奇怪,我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聊呢,我这个人怎么就这么无趣呢,我这个人怎么就这么土鳖呢。

 

凌晨的风很冷,我的脚步越来越像傅红雪,那个孤独走天涯的江湖刀客。这都是我自己活该,都是我自己不会照顾我自己,我谁也不埋怨,我就是活该。我觉得我最近真他妈的下贱,见谁都张口闭口埋怨工作累,脚崴了还要到处跑。走在空旷的大街上,我真的鄙视我自己,妈的,比这个更难的时候,比这个更恶劣的情况,老子都他娘的一个人硬撑过来了,这算什么呢。我真三八,我日!我应该shut the fk up. 我可是个很cool的男人,我怎么可以这么weak

 

感谢凌晨打车捎我回来的两个女孩。我狼狈的扶着栏杆,走过那长长的台阶,然后走天桥过马路回来的时候,我听到这个歌曲,感到惬意极了。

 

我的脚好疼,我的头有点不舒服。我想我何必呢,喝酒没什么好的,酒精会把人的一些情绪扩大,然后还会伤身体,hangover可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由此,我郑重的下决心宣布:我要戒酒了。朋友们,请以后不要勉强我喝酒,请不要用那些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之类的狗血理由来劝我。以后,也请不要给我递烟了,如果我要抽,就抽你们的二手烟好了。理由吗?很简单:我要照顾好自己,我要对自己好一点。谢谢。

 

我一定要去办一张健身卡,我不相信我瘦不下去。我要去买很多的想看的书,让自己充实起来。我要让自己更忙起来,我不要辜负我自己。我要挑战自己的意志,我要努力,我要努力,一个人,开心的生活。

 

 

如果还有一些过去
我将试着再次告诉你
所有泪水堆积的欢笑
灼伤了我和你自己

如果还有一些秘密
我将试着再次离开你
所有欢笑演变的忧郁
冰冷了你和我自己

风总是吹呀吹呀吹过多少年
斑驳的情感换来最后的祝愿
人总是走啊走啊走过多少年
迟疑的脚步远离幸福的终点

风总是吹呀吹呀吹过多少年
斑驳的情感换来最后的祝愿
究竟让我等啊等啊等到多少年
你会再次归来回到我的身边

如果还有一些过去
我将试着再次告诉你
所有泪水堆积的欢笑
灼伤了我和你自己

如果还有一些秘密
我将试着再次离开你
所有欢笑演变的忧郁
冰冷了你和我自己

 

                         黄义彤如果还有

 

 
15.01.2009

说说今天晚上的糗事

    今天晚上,我一瘸一瘸的到了双井。办完事情以后,回程的地铁到了某站,我身边一个空位,门口上来两个mm,一看那个空位,看了我一眼,两个人很奇怪的对视一下,谁也没坐,就站在过道里聊天站着了。我看了看我身边的空位,地方够大,座位也不脏呀,我靠,自尊心很受伤,难道我真的那么猥琐?这非常打击人的好不好。

 

    然后我听着高旗的如果我现在,感觉稍微有点累,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靠,居然快到终点巴沟站了。于是只好换站台坐了56站坐回了西土城。出站以后发现,公交卡没钱了,还有不到3块钱,12月刚充的200块钱,这么快就没了。明天还有事情,就想再充点钱,结果晕晕乎乎的还是听着歌,根本没抬头看机器上写着暂停服务,就把卡塞进去了。这一塞进去,就拔不出来了。我靠,我真是笨蛋。

 

    于是,问问了旁边负责安检的小姑娘,怎么办。安检的小姑娘估计正给男朋友发短信呢,头也不抬:你没看见机器上写着暂停服务吗?暂停服务还往里塞……真是的,就知道使劲塞…………我真囧呀。然后她叫了一下卖票的那个她的女同事,她们试了一下,卡根本纹丝不动的拔不出来。于是后来的那个很pp的女的问,你明天早上坐地铁吗,这个机器只有明天开始服务以后才有可能把你的卡拔出来,你明天早上过来取吧,我说刚好我早上8点要坐地铁,那我就明天过来取吧。我说那到时候你记得我吗,你还在吧应该?她说让我写一下名字和电话,如果她不在,就把我的信息给她同事,让我到卖票窗口去取。只好这样了。

 

    咳,真是晕乎呀,最近真的有点忙不过来的感觉,不少的突发情况根本不知道怎么合适的处理,而且最关键的是,没个人商量,全靠自己了。这几天还因为自己的失误,经验不足,犯了想当然的错误,被一位创业的前辈教训了几句,搞的心里很过意不去。真的很对不起,真的很冒失。还是年轻,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很多。怎么承担,弥补自己的失误,进去避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是我的一门还没结业的必修课。总结自己的错误,以后踏踏实实的干活做人。

 

    什么也不想,不为不该烦恼的事情烦恼,让自己忙到死为止,让自己每天都满满的,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该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该的,就不要庸人自扰。


14.01.2009

Jigsaw falling into place

    元旦的时候,我去了广西,09年的第一天,我在桂林山水之间徜徉。坐在漓江的竹筏上,我吹着风,看着岸边奇形怪状的山,我感觉一切是那么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平静。有人说,旅行是为了找到另一个方式来看待生活。我不知道在那样一个惬意的瞬间里,我找到了没有。看着潺潺的流水,我想到了从我过去里走过的朋友们和女孩们。我真的不想承认我老了,但是我开始比以前频繁的多的开始怀旧。湖光山色,微风阵阵,我忽然觉得我好幸福。我是多么知足我现在的拥有,我是多么自豪我所经历过的困窘。浮上心头的是我曾经的轻狂和虚伪,我为我曾经伤害过的人感到深深的内疚,我想有一天能亲口说句对不起,我想真诚的表达我的歉意,这样的话,我就不会心里背负着愧疚蹒跚而行。

    忽然想起去年的有一天,我出差在火鸡,一个完全陌生的异国他乡。在一个偏僻的中餐馆,冷冷清清的,去的时候只有我一个顾客,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着空气里的尘埃。也许是觉得挺寂静的,老板打开了音乐。那是一首很老很老,老的不是我的年纪可能很少有人听过的歌曲。红尘有你,那苍天从不曾改变,留给我寂寞的誓言,走过人间千百回天涯,又回到深情的原点。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猝不及防的被触动了,声音哽咽,豆大的泪珠滴到了面前的牛腩饭里。老板估计是看到了,免费送我了一份炸春卷,善意的用自己的方式安慰我一下下吧。不知道放声呜呜出来,他会不会让我免单。

    在这一刻,想起这件小事,仰望着宽阔的山水之间,我好像忽然懂得了杯酒人生里,那个落寞的酒鬼作家迈尔斯,为什么会在快餐店里偷偷的用可乐杯子来喝掉自己珍藏的最珍贵的一瓶红酒。有的时候,有一些感受是很难找到人分享的。迈尔斯是个失败的人,写着带着个人自传色彩的可能永远没机会发表的书,除了美酒,他没有什么可以寄托抑或发泄的东西,他的失意也没有人能和他分享。有的时候,对一些场景尽管有所触动,但是由于阅历的短浅,很多深刻的情感是无法领会的。就像历史系男生里赫克托老师的话,我读了一辈子诗歌,可是我从来没懂过,你不需要懂,人生中总有那么一瞬间,你会明白它的涵义的。

    每一次坐火车,看到疾驰的景色,好像过去的痕迹都被扔进大山的脊皱里。每一次坐飞机,看到自己刚刚停留的地方被越拉越远,消失不见。我觉得这很好,我感觉不到文人笔下天涯羁旅的感伤。我想,这样多好,无牵无挂,一身潇洒。我甚至想过,我会不会一辈子这么一个人一直走下去。

    在两江机场候机回北京的时候,我在空旷的大厅戴上耳机听起了音乐,就是那张in rainbowsJigsaw falling into place: before you run away from me……I never really got there, I just pretend that I had……

    我不知道这个jigsaw和电锯惊魂里的jigsaw killer有什么关系,我一个人又脏又臭的,忍受着昨天晚上宿醉的头疼,不雅的靠在椅子上,听的失魂落魄,却不敢说我听懂了thom到底在唱些什么。我不敢说我听懂了in rainbows,我也从来不敢说我能听懂radiohead.一切都在变,the bendsok computer的时代再也回不来,在很多很多遍之后,我相信,in rainbows是一张非常非常伟大的唱片。我不知道是我的性格迎合了那种感触,还是那种颓废的节奏影响了我的性格。不过我常常会自恋自哀的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东西,也许只有radiohead的音乐。

    我总是抓不住两个人的幸福,也不愿彻底的承受一个人的处境。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你走了以后,我一个人难过了好久。我想从此以后我会试着去尝试更加的勇敢,更加的坚强,更加的用心去做事和做人。我会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任何过失,我会更加的坚强的去面对一个人的日子。

    天佑我挚爱着的RH永远伟大,永远不朽。

    天佑每一个坚持着自己梦想的并为之勤奋的人,即使没有鲜花掌声和深情拥抱,至少拥有同类的无声共鸣和默默陪伴。

    天佑每一个孤独的人。

  


25.12.2008

草莓逻辑

    

回到北京两个月了,该见的同学朋友见的也都差不多了。和所有久别重逢的人群一样,各自的际遇造就各自的成就,各自的心情各自体会。有人发财了,有人升官了,有人结婚了,有人失恋了。有失意的就有得意的,有混得好的就有混得惨的。有些人我依然不爱搭理,我知道他们也不爱搭理我。虽说一个男子汉应该有广阔的心胸,但是我他妈的做不到圣人的境界,有些人我还是觉得很傻逼,你能把我怎么d,你说吧。

 

Olivia, Peter, Gary离开北京的时候,临走前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你会想念英格兰吗?

 

我会吗?这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自己也问我自己,我有没有回来以后想念过那里,那个我曾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地方。

 

除了想念仅有的几个朋友外,周末看球赛的时间外,答案是否定的。

 

我回到了北京,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虽然很多熟悉的地方都已经变了样,虽然很多过去亲密的朋友已经不在这个城市,虽然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虽然吃着可能不卫生的食物,用着质量层次不齐的生活用品,在公交和地铁里被挤成相片,虽然偶尔在末班车上还是觉得这个城市的灯火没有一片是为我闪烁,但是我很开心。我再也不用像在英国那样行尸走肉无聊麻木的生活着了。也许有人说,很多人在国外过的很开心也很好,你这样说明你是一个loser. 操,我他妈的就是讨厌国外那无聊地方还有那些装逼同胞,你怎么着吧。老子讨厌那帮傻逼势利的小人,老子讨厌那帮不学无术的傻逼,老子在国外就是不开心,碍你屁事了?!!

 

还是会经常去五道口,还是很多老外,还是很多漂亮的女生,很多熟悉的地方还在,可是感觉却和以前不一样了。曾经和哥们喝的东倒西歪,曾经和女人缠绵悱恻的日子都回不来了。没有了那些带给我快乐感动伤心失落的人已经都远离了这个地方,于是这个地方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我想,我是很幸福的,我有我的快乐和我的烦恼,我真切的生活着。我有几个现在早已和我什么联系也没有的前女友,我有一个很难实现不切实际的梦想,我的生活我的追求也很少有人能认同,可是又有什么呢。我不在乎。从今以后,我要孝敬我的爸爸妈妈,疼爱的我弟弟妹妹,去承担一个男子汉对家庭的责任,虽然我自己依然是个单身汉。

 

两个月都没有更新了,真是惭愧,忙着工作,忙着玩,瞎他妈的忙,好久没来这里留下点东西了。兄弟们,美女们,我还坚挺着呢。大家新年快乐。

 

你们好我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12.10.2008

旅行的意义

  
    在匆忙狼狈的收拾行李的时候,播放器传来陈绮贞的这首老歌,旅行的意义。

          又要离开了,离开这个艰辛的生活,孤独的奋斗了两年的这片陆地。今天晚上可能是最后一次看到这个城市的夜景。在疾驰的车上,身边的灯火,陌生又熟悉。

          我看过了许多美景,我看过了许多美女,我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阴里。

祝福你们所有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梦想。

 

亲爱的朋友们,我走了。

山高水长,江湖再见。

01.10.2008

浪漫骑士

 
 
      上个周一的时候,我去隔壁的办公室冲咖啡,忽然看到办公间空了两个位子,然后我问了问同事,那两个家伙去哪里了?同事回答说,他们被裁员了。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后来看看他们桌子上的私人物品都不见了,原来真的是公司裁员了。我记得上个月出差之前,说明年公司要放弃在波兰和马里的业务。可能因为我上个月刚好出差在外,不知道这个决定。现在想想,那个负责波兰业务的法国小伙,应该是因为这个被裁员的。

 

我当时心里还是比较震撼的,但是也并没有像恶俗偶像剧一样,拿咖啡的手抖了几下,咖啡洒在地上。我没有再说什么,拿着咖啡就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样的无名之辈,非名校,非热门专业,非500强公司的office looser, 经济危机对我的影响,无非就是超市的东西贵了,买菜的时候省着点,就行了。直到知道裁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很强烈的危机感,如果公司没有亚洲市场,那么走人的,也许就是我了。当时的念头说心里话,我也有点怕。我也很怕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忽然被裁员。失去了经济来源,我又要捉襟见肘的过日子,忍受着曾经拮据甚至是屈辱。

 

后来在回住所的路上,我很为自己当时的念头感到耻辱。我为什么要怕?像我这等小人物,草根青年,自小到大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大部分情况下都要使劲踮着脚努力一番,挣扎一番,还不一定能得偿所愿,一路这么过来,到现在为什么要怕裁员的事情。裁了我,我就潇潇洒洒,轻轻松松回国,这又有什么。我能在英国一边兼职打工一边耐心投简历花8个月找到工作,我就不信我在北京找不到工作,先从月薪2000干起,一步一步来,我就不信我养活不了自己。我才不像某些担心回国的面子问题的人一样顾忌那么多,我也不像那些眼高手低心高气傲不知人间疾苦的啃着父母老本的孩子们一样,我跟他们不是一路人,英国也没有什么值得我太留恋的。唐僧说的好,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意念至此,心情舒畅。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我的性格还有很多的弱点,我还是不够充分的豁达和坚强,我在知道坏消息的那一刻还是有点性格上的软弱。

 

由此想起来,我在印度出差的时候,msn上线的时候,很多在国内的,或者在英国的朋友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在印度出差云云。很多人会说,啊,他们身上的味道难闻死了,臭死了。或者是说,他们可脏了,去厕所都不用纸的。更有甚者,你在死阿叉那里干什么呀?

 

对这些问题,我感到很汗颜,我实在不知道一个一个怎么合适的回答。首先,我想说,我们在面对西方人在不了解我们的文化和具体社会坏境的情况下,对我们抱有歧视或者偏见的时候,我们是怎么样一种心情? 当海外留学生在异国他乡听到别人叫你chinky或者什么带有种族侮辱性质的称呼的时候,你是什么心情? 我相信大家出国的,或者没出过国的,都会或多或少有点体会,或者感同身受。毫无疑问,没有人会觉得开心。

 

但是为什么我们伤疤都没好,却转过身就说人家印度人死阿叉,不了解印度的文化和社会情况,就因为印度现在穷,就对人家抱有偏见或者歧视呢?

 

    自己不懂得尊重别人,却总是抱怨别人对自己不尊重,我们活该被歧视。

 

就好像我们被别人伤害了的时候一样,我们通常想的不是记住被伤害的滋味,由此尽量去避免伤害别人,我们的所作所为,往往是报复似的去伤害别人来寻找心理平衡。这就是我们,卑微的,却总是洋洋自得的我们。

 

真——————傻——————逼!!!!!!

 

说点高兴的事情吧,亲爱的驴子上有了唐朝的新专辑,很快就下完了。就如同我知道回不到20岁一样,浪漫骑士超越不了梦回唐朝。但是20岁的美好情怀,该缅怀的时候还是要缅怀,40多岁的丁武,该听还是要听,对不?

 

我喜欢酒狂这首歌,因为它让我想起我前几年的时候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日子。听到封禅祭的时候,只怕没有人会不想起梦回唐朝。熟悉的鼓声,熟悉的吉他,那句“今宵梦回琴瑟崩离”怎能不让人想到那句“今宵杯中映这明月”?

 

大概听了一两遍,没有太深刻的印象,只是丁武的声音好像过了一点沧桑淡定。那感觉就像在告诉大家,过了这么多年了吧,你们都长大了,我也差不多老了,搞摇滚不容易呀,人活着不容易呀。

 

我想这样其实没什么不好,摇滚乐的精髓就是教人豁达,而不是鼓动人去叛逆,对不?所有的爱与哀愁都会风轻云淡,剩下来的孤独的我们,还是早出晚归,奔波劳碌的生活着。

 

我们生活的世界
充满了浪漫的惆怅
童年中的记忆已慢慢褪色
谁孕育了无知 却默默承受
一样的眼泪 不同的伤悲
偶然一个故事
唤醒我内心的憔悴
从此倔强的成长 无形伴随我

 

                                                       -----《浪漫骑士》  唐朝

 

16.09.2008

Weird fishes:海洋深处的孤独

 
 

    我彻底地被迷惑,却不是为一个美丽的女子。

 

    乍一开始并没有那种惊艳或者让人感觉被吸附了一样的感觉,但是在很多遍之后,我开始欲罢不能。我喜欢那层层叠叠的电子效果器,我喜欢那暧昧和迷离。我无法从编曲的角度去阐述它的旋律有多么迷人,我也不会用专业的语言来点睛的阐述具体的精彩,我只是跟随我的本能的感觉,让她控制我的情绪,影响我的心情。我不清楚到底歌词在唱什么,但是我感受到了那种内在的哀伤和孤独,她让我无法安逸。

 

    那一种感觉,犹如有人在我半梦半醒之间,用很亲密的姿态在我的耳边,咫尺之遥的诉说这一个孤独的故事,让我分不清离我是近还是远。单调有重复的微妙旋律,却体现着这个世界无数静谧角落中蕴藏的幽暗与光明。

 

    在一个人的旅程里,听到这让人不安的旋律,隐隐的看到自己一个人在偌大的城市里,化作无数摇曳的灯火里的万分之一,甚至还不到万分之一。在那样一种时刻,由衷而来的卑微感,将前面回程的路都淹没。

 

    人生的一门必修课,就是承受一个人的孤单。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出一颗敏感却又坚强的心, 才得以再以后的日子里,去成就那种不再被细枝末节困扰的豁达心态。就算心底还有泪腺,也要学会微笑的从容。

 

    于是接下来我可以做的事情便是在冷清的街向前狂奔,去最近的地方去买一瓶最烈的酒。在自己的过去与理想主义的废墟中,已经记不清什么有什么谁谁谁和谁谁谁的回忆,可以真实得叫人边想边动容。当自己丧失了心里无可替代的那部分,便千方百计地让自己冬眠在Radiohead歌声里,藏匿在那世界上最深的海洋里,做一条全世界最孤独的weird fish.

 

03.09.2008

I'm broken

  

    几个小时以后,我就要回英国了。

 

        从印度飞往土耳其的时候,我的心里很乱。一方面是关于工作的事情,不过在这里就不说了。另一方面,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我记得最初的时候,当我离开一个地方去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比如在国内,从北京到青岛,从青岛到郑州,从郑州到成都之类的。当我离开一个刚刚熟悉的地方,要去另外一个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地方的时候,我会有一种陌生感,心里对那个未知的地方有一些抵触,对将要离开的地方有一种莫名的依恋。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的增长,我去了不少地方,到现在,那种启程去另一个地方的陌生感,已经几乎完全消逝了,甚至转化成一种奇异的熟悉感。我越来越不留恋将要离开的地方,明天去哪里,我早已经不在乎了。就像那些匆匆从我生命中走过的女子们一样,现在她们如何如何,早已不在能触动我情感的事物范畴之内。这种感觉让我有点小小的害怕,我想我不应该是个薄情的人。

 

        当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看到夜幕下的大地,那连绵的山脉,和肃穆的一片黑暗。我很想去思念一个人,去打发我的时间,可是,我却不知道这种孤单的时候该去思念谁。我戴上耳塞,听起seetheramylee合作的那首让我悲伤不已的broken,目光环视身边的乘客。

 

        人往前飞,云往后退,有人清醒,有人沉睡。我躲在音乐里,悄悄的颓废。

 

        我在年少的时候,无数次的想过远走高飞,总以为我的幸福在远方。那一片在远方的天空下,应该会找到我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快乐和幸福。而今我万里之外,人情冷暖浅尝几分,在千山万水的旅途里,还是孤单一个。我想幸福只是一种感觉。那些在轻狂不甘和憧憬幻想里,能够安心的去听音乐,去看书,去求知和感悟的日子,同时却在父母的关怀下,那些有朋友陪伴的日子,才是最开心的日子。

 

        有一天晚上在酒店醒来,忽然恍惚间怎么也想不起来身在何方,努力的回想了好几分钟,才意识到自己在土耳其。手表是印度时间,而手机是英国时间,我意识到国内是中午午饭时间,英国是深夜,我被孤立在故土的白昼和异乡的黑夜之间,暂时迷失了自己。 这种感觉,很奇妙,很难受。

 

        我打开窗户,窗外是一望无际延伸的昏暗和冷漠,和我不熟悉的些许灯火,我忽然感到我是如此如此的渺小。在时间和河流里,我是一个多么渺小的尘埃。个人的荣辱得失,在若干年后有更多人生经历的时候,回想起来,只会是个笑话。现在想起来,至今为止,我曾拥有的感情是多么的粗枝大叶和微不足道,在时间面前,一切都是徒劳无益。在追寻着所谓的理解和共鸣的同时,却无奈的看着理想中的世界的样子一点点的被改变,我自己也在改变,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在匆匆流走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的孤单过,因为我越来越清醒的意识到,身边缠绵悱恻的感情,或者互相陪伴的感情,和我,越来越不相干了。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坚强的人,因为我几乎从来不哭,遇到挫折和打击也是软弱片刻就一切如常,最多潇洒一醉解千愁。可是现在,我想到以后可能要一个人面对更凶猛,更冷漠,更势利,更孤单,更遥不可知,一切全部都要自己打拼的未来,我真的有点害怕。

      

        但是我一定会变得更坚强,至少我能吃苦,至少我会去争取,我不会去矫情,我不会去抱怨,我要努力去打出我自己的一片天,哪怕没有任何人陪伴,只因我是浪子阿龙。

          

                                                                                       —————04/09/08  写于土耳其

12.08.2008

两年

 
 

我记得去年822的时候,我在这里以一年为题写了一个文,我自己也回头看了一下,和去年的我比起来,今年的我其实没什么变化。今年的22号,没有变动的话,我会暂时不在欧洲大陆,被公司派到别的陆地出差了。所以,今天上午老板不在,就偷会儿懒,写写blog吧。

 

首先说说这一年最开心最开心的事情,那就是我终于看到了Radiohead演唱会,这也可以列做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事情之一。我跟着无数的歌迷一起酣畅淋漓的在格拉斯哥的阵雨中,享受了一场听觉上,精神上的盛宴。我感觉我自己很幸运,很幸运,不是每个乐迷,都能有机会去听自己偶像演唱会的,尤其是Radiohead这种天外飞仙大神级别的乐队,我听到了星球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的现场,我听到了摇滚史上最伟大的歌曲之一,狂想机器人的live演绎。我很快乐,尽管后来全身淋透了,但是,I was so fking high!

 

其次,这一年,一部叫做Into the Wild的电影,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我的人生观。电影里的主人公,做着我很想很羡慕,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情,让我对我的生活有了重新的彻底的定位和思考。

 

这一年,等待多年的In Rainbows发行了。我还是认为最好的是OK Computer, 一开始对In Rainbows不是很感冒。听了起码10遍以上,开始觉得这个新片也很耐听,weird fishes的旋律也很令我着迷。只是感叹,下一次再听到新唱片,该是何年何月。伴随我整整10年的青春,那些在难过的时候伴随我的旋律,我怎么能忘记。

 

然后,还有一件对我来说算是重要的事情,就是我的工作。这一年,从去年的822号到现在,我花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去找工作。几乎整整一年都在求职,几乎一年都是在忍受着捉襟见肘的拮据。那些酸楚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过完我26岁生日之后,我迎来了转机。漫长的8个月的海投,准备,自我提高和面试,在5月的时候,有了一次小小的爆发。好几个offer接踵而来,最后权衡再三,选择了一个离我最近的,也是相对最喜欢的,虽然薪水很微薄,但是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想,这两年的遭遇,我不能说自己完全不浮躁脚踏实地,但是我至少不该被归为眼高手低那一类人。我知道,想得到什么,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幸福,是一个保持积极心态的,漫长的,水到渠成的积累,这个过程有可能非常漫长,爆发只是一瞬间。但是我觉得,那个积累的过程越漫长,爆发的时候也就越充实。我很知足,感谢老天,感谢那些鼓励我的朋友们。

 

这一年,有了破纪录的连胜,火箭还是难以冲天。米兰居然要去打联盟杯,漫长的一个赛季,主力都年龄偏大,难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因为看欧冠的时候在worldsoccer灌水,看到了诸多跳梁小丑般叫嚣狂妄的厂队球迷,在米兰被淘汰以后得意忘形,此等低素质的球迷,让素质也不高的我坚定的变成一个厂黑。阿森纳,注定什么冠军也得不到。雄鹰有时候会飞的跟野鸡一样低,但是野鸡永远飞不了雄鹰那么高。野鸡球迷们,等你们的球队里出了一个先生,或者拿了欧冠,再次点,顺顺当当在领先情况下保持领先,别老被人家反超,拿个联赛冠军,再出来叫嚣吧。

 

这一年,Kevin回国了,Ruan去了美国,Long回到了台湾,一个喝酒特别豪爽的哥们老李也回了上海,余下的这些日子里,谈的来的,又喝的来的哥们一下子少了好几个,我在这里感到了些许的孤单。

 

也许生命的本质就是孤独。我明白,很多人的邂逅,只是生命中的过客,彼此路过。

 

这一年,我拒绝过女孩子对我的好意,在这片我从未想过留下的陆地,我不想和感情发生关系。

 

我希望自己变的更加的坚强和宽容。这两年,在很多个压抑的时刻,在很多的孤独的时刻,我都对自己说,人一辈子总有一段路,注定要一个人走,没有人陪伴,一个人独行。就这么,我几乎都是一个人扛了过来。这是一条别人看来微不足道,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路。这,是一条由一个男孩子蜕变为一个男人的路,这是一条由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想寻求帮助转变为清醒的意识到一切只能靠自己的路,这是一条很多很多很多时间一个人静静的走过的路。

 

我在很辛苦的熬过这一年的同时,越来越敬佩那些努力生活的人们,就像国内的那些靠着自己实力,孤身闯荡,比如所谓的北漂一族,辛苦的在北京那么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考研读书,或者求职工作,最后自己站稳脚跟的人。也许他们还是很卑微,也许他们的薪水很低,辛苦一辈子,在经济上也不能像这边那些不会挣钱,却有父母供给一掷千金去消费的留学生一样阔绰。我在尊重他们的同时,深深的感到无奈。也许某些家境极好,却不学无术的孩子们,拿着父母的钱,随手一个LV的包,就是很多努力工作依靠自己的人的大半年的积蓄。也许那些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拥有的财富,很多靠自己努力的人一辈子都难以望其项背,但是我还是相信,上天是公平的,努力就会赢得尊重,去创造成就。

 

我相信,那些在国外的那些很努力经受过逆境挫折考验的同胞,如果有机会,有经济条件英国留学,那么他们所能达到的学业上的或者其他生活方面的成就,要比80%以上一帆风顺,家庭条件好,来这里上学的留学生要好的多好的多。而如果把这些留学生放到国内不少同胞所处的人才济济的竞争环境下去考研或者找工作或者创业,可以说,80%的留学生在那种条件下,他们大多数几乎是寸步难行。

 

所以,请某些人,抛开你们那傻逼的不着边,在这边有点小小成就,就觉得自己很牛逼比国内同胞都强的优越感,你们其实什么也不是。不要动不动看不起国内同胞,妈的,你们谁他妈的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你们都他妈的不害臊!几年前大家谁不是在国内,凭啥你们这些傻逼出国几年就忘本了呢?在这边过的比国内好点,那是人欧洲国家福利好,你丫还真以为是你自己有本事了呢,拽的跟二五八万一样,操你妈,很严肃的操你妈。

 

我很不成熟,我知道,我偏激,有时很固执,我也知道,我不少缺点,我也知道。但是这就是我,真真切切的我,鄙视我的人请继续鄙视。我就是这么样子,随着自己的性子,一天一天的生活着。我很开心,我很快乐,我很充实,我也很知足。我不知道我以后会一文不明落魄潦倒,还是小有所成,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收获我的梦想,我的爱情,但是我知道:

 

为了我心中的道,纵使穷困潦倒,众人耻笑,纵使孤独一生,我也在所不惜。

 

英俊潇洒的Dragon哥哥就是这么嚣张,没有什么能消灭我。 

   

11.08.2008

祝福遇难同胞,一路走好

 

那个地方,我知道是在哪里,就在离我不是很远的印巴区,大概有15分钟车程。我和尧尧几乎每周都去那里买菜,因为那里有着相对便宜的蔬菜和水果。现在也是每周都去,不过现在都是辛苦尧尧了,我自从朝九晚五以后,和尧尧一起买菜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现在这个事件的发生,让我想起那个脏破的地方。

据说那里的房租非常便宜,因此受很多学生的欢迎。印象中,那里全是那种两三层的破旧的楼房,街道几乎都是又破又窄,地面上,每次去都感觉很不干净。但是很奇怪的是,这样破落的住宅区,街道两边却总是能看到豪华车,那些开阔气的奔驰宝马,多半是印度人的,或者是时髦跑车则十有八九车主是中国人。

 

而每次去买菜,没有一次不碰到中国人的,经常去的那个小小的店里,总是能看到在挑挑拣拣买菜的中国同胞。有时候,尧尧我们会偷偷看看背影似乎不错的女孩子,等转过头来看清楚以后,我们两个用眼神交流一下,好看的会表示欣赏,不好看的就直接不评价。记得我们还经常开玩笑,怎么就不见美女呢?

尧尧总是回答:别逗了,美女会自己出来到这种便宜地方买菜?美女不是在别人的车里,就是在别人的床上。

 

昨天,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震惊,这么残忍的事情,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更何况,是发生在中国同胞身上。报道上说,死者的头部受到了serious injuries, 这句话更是让我连想象都不想去想象他们死时的惨状。也许,我和尧尧去买菜的时候,就见过那两个同胞尚存时的样子,甚至和他们曾经擦身而过。也许,某次我们去那里买菜,或者吃印度菜的时候,车子就停在他们的楼下。

本来欢欢喜喜看奥运的心情,忽然觉得很憋屈的慌。在奥运来临之前,我并不是很关心奥运大典。但是当它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感觉到特别的激动。8号的中午,在公司的会议室,看到了近一个小时的表扬,身边的同事,和其他闻声而来的老外,包括这个写字楼唯一的黄皮肤,我,都被完全的震撼了。老外都在惊叹赞扬,我感到无比的自豪,是那种真正的发自由衷,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我看到水木上,未名上,很多国内的网友都在说这个开幕式无甚惊喜,无非是老谋子的人海战术,色彩战术的又一次豪华演示,他们说的其实也很有道理。如果我在北京,和我的哥们姐妹一起在某个餐厅或者某人家里,一起吃吃喝喝,谈笑风生觥筹交错,也许我也会觉得平平常常,但是身在海外的我,确实完全不同的感觉,是震撼,感动,和自豪。当周围的肤色,语言,都在提醒着我,我是多么的“不同”的时候,屏幕上,我们伟大祖国,我们可爱同胞的亲切笑脸,还有北京那迷人壮观的夜景,开幕式的每一刻,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欣喜,感动。我越来越想回国了,简直是迫不及待。

 

后来在msn上,有一个朋友在聊天的时候问我,你是想留在英国,还是想回去?

我毫不犹豫,当然是要回国,这还用问。要不然,某某公司那个给办工作签,薪水也可以的公司的offer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朋友说,看不出你还挺爱国的,呵呵。

 

我坦白的说,这年头,如果有人夸奖另外一个人,你挺爱国的,我觉得很多时候这是一种小小的讽刺,好像被夸奖的那个人,是个思想不成熟的愤青一样。至于留在英国,还是回到中国,和爱国不爱国,我认为是没什么关系的。我在没毕业之前,我身边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要打定主意在这里找工作,找到工作了,工作一年左右,有点工作经验就回国。这一点,相信我在英国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地方呆下来。老天保佑我,8个月的求职之路,有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结果,我终于在拮据中,在不断勉励自己中,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工作,而今,回国的时间也不太远了。我不否认,英国不少地方,要比中国好的多。但是,我出生在哪里,我生长在哪里,我就愿意回到哪里。在英国的几年,我把这里当作我学习的地方,我进修的地方,我旅游的地方,但是我从来没有把它当作我即将在这里拥有事业,爱情,生活的地方。即使我有天能把纽卡的每个街道了如指掌,我也知道,我不可能留在这里。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

 

我很不理解有些留学生,为什么挖空心思要留在这里,如果是那种太子党公主党,父母有花不完的钱供给他们在这里风流快活,义无反顾的当着所谓的留学垃圾,也就算了。有些家庭,不是那么富裕,供子女读书不是那么轻松,而这些子女,在这边过的也不好,呆了几年下来,想的不是回国,却是在这边呆下来,拿身份拿pr什么的。即使有了身份,拿了英国护照,中国人不会把你当外国人,而外国人又不会把你当中国人,享受了英国福利,但是社会对于个体的认同感呢?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呢?n年以后,有了一个bbc的儿子,那么这个bbc只要长的不是丑到令人作呕,简直可以所向披靡的去玩弄以后那些来留学的中国无知女生或者物质女生,用那英国护照,和流利的英语,夹杂着半生不熟但是还有傻逼觉得是时尚的中国话,轻易的扯掉那些无知女生的腰带。

 

两位死去的同胞,祝福你们一路走好!

 

英国东北部城市纽卡斯尔警方周六在一所公寓内发现两具中国人的尸体,警方已经展开谋杀调查。
周六(89日)下午,警方在位于克罗伊顿路一所公寓的两个卧室内分别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死者头部受重伤。

法新社在报道中形容说,发现尸体的现场场景"非常残酷",死者头部受伤之严重导致警察无法立即判断作案者使用的凶器。

死者的身份目前还没有公开,但是据信两人均为学生。警方正在试图和他们的家人取得联系。

周六晚间,警方用卡车拖走一辆银灰色后门掀开式(hatchback)汽车。

星期日,谋杀现场的街道仍被警方封锁。

警方随后将检查尸体,确定死因。
凶杀案发生的地区是亚裔和留学生聚居的地区。

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警方增派警员,安抚民心。

法新社报道援引纽卡斯尔中国学联一位吴(音译)姓学生的话说,他本人也曾在这个地区被青少年骚扰。他说,这个地区确实很乱,但是去大学校园很方便。

他说,不知道自己被当地孩子攻击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们来自另外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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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两名法国留学生在伦敦遭杀害。

————以上内容来自BBC中文网

 
04.08.2008

《杀戮之病》读后

 

 

我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才读完这本书。其中有,好几次,我都不想再读下去,因为…………太变态了。我很喜欢悲观的,病态的艺术作品,黑暗,压抑,残酷,悲剧等是我非常欣赏,对于傻逼万岁地球和平的大团圆结局,我一向是非常不齿的。但是这不代表我喜欢那种变态的东西,例如这本书。

 

这本书一打开,又是让我大失所望,看看目录,终章居然在第一章之前,也就是说,作者一开始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读者凶手。我想还是忍耐住,先不看终章吧,我希望最后才知道到底谁是凶手。于是往后跳,翻开第一章。哪知更郁闷的是,好像作者生怕你不知道凶手是谁,整个最品是以凶手身边的一个人,凶手,一个退休刑警三个人的视点来写,三条线并进,你根本没有肯能去跳过知道谁是凶手的章节。这个设置让我非常崩溃。

 

但是想到在台湾第三届年度推理小说TOP 10里,死了七次的男人,名列榜首,而这部杀戮之病,排在第二的面子上,还是一直看了下去。事件逐渐展开,在读的过程中,也不会因为竖版的文字排版再有不适应,但是凶手视角的描写却让我很难受。并不是因为凶手杀害死者,肢解等血淋淋的细节描写让我难受,而是凶手的变态心理…………比如在第一次杀人后,凶手走出宾馆,有一段详细的内心变化的描写,说凶手在杀人以后,甚至感觉世界很美好,生活比以前有目标了等。还有另一次杀完人回到家以后,在浴室对着镜子的那段描写,实在是令人呕吐。

 

这本书是典型的叙述性诡计,而且难得的是,它绝对做到了不到最后一行不知道真相。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虽然不像宣传所说,世界为之崩溃,但是带给我的冲击力还是不小的。你不得不佩服作者叙述的高明,伏笔和暗线被巧妙无比的安排再各个章节,最后的真相非常意外,但是又合情合理。但是在回过神之余,我也很疑惑:这个真的能算是推理作品吗?我觉得这只是一部披着推理外衣的犯罪小说,整本书除了利用犯罪心理学来定位凶手特征的章节,哪里还有推理的过程?

 

不喜欢,不欣赏,不推荐。

 

28.07.2008

《危险的童话》读后

 

         因为白天要上班的缘故,不能通宵,两个晚上看完了土屋隆夫先生的这本著作。这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不错的作品,但是比我预想期望的,还是要低那么一点点。

       首先,引言的传说风格很“朴实无华”。很多作家在引言里,喜欢用相当诡异的,甚至恐怖的传说来引出整个故事,我觉得最近看到过的最精彩的引言传说是吸血之家。可以说,这个传说典故的风格,很大程度上上的奠定了整部作品的风格,甚至能某种程度地反映这个作品的主题,是围绕复仇还是爱情,抑或其它。而本书的引言,月亮公主的传说,却很难让我兴奋起来。

       其次,是人物的设置。我个人喜欢有一位个性十足有着非凡魅力的名侦探,例如我最喜欢的侦探角色,御手洗,他竟然还能弹吉他。不过一本书了有个名侦探更好,没有我也不会太计较。

       和一个也是刚看完的同道聊了几句,他说他不喜欢刚开始就知道凶手的设置,他说这样读起来会少很多乐趣。这点而言,对于我这个读得不多的入门者,没什么影响。只要作者的诡计设置的符合逻辑,又新奇,出人意料,我乐于享受像本书里面和木曾刑警一起找线索一起找证据的过程,甚至我在掩卷稍事休息的时候,我还会自己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到底凶器是怎么消失的,到底那个匿名信是怎么回事呢?这对我而言,还是很有乐趣的。

       当然我也喜欢那种封闭环境下,凶手接二连三的杀人,诡异,又华丽的杀人手法,但是就我的阅读经验而言,对这类连续杀人事件,尤其是善于营造悬念气氛,和写密室诡计的大家之手的组品,我根本对谁是凶手毫无头绪,一点概念都没有,顶多是读完了,啊,原来是这样。或者,怎么是他是凶手呀。不过话说回来,有些书中的凶手,如果不是作者自己指出,我觉得打死也难猜的出来。因为总是有或多或少的有关动机的或其它相关的隐藏情节读者不会很清楚。有些牛人,对于那些密室杀人手法,对于那些不在场证明的破解简直是如数家珍,我佩服之至,这不但要建立在广泛的阅读基础上,更要加上想象力和高智商的头脑才行。像岛田大神的书里经常玩的把戏,在最后一张之前,忽然整页白纸只有一句话:现在,我要挑战读者,你猜出谁是凶手,并看穿了作案手法了吗?这类挑战,我向来是想也不想,停都不停直接看结局的,因为我知道,凭我的脑袋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

       土屋的这本书里,在事件发生的那一章,木曾刑警就几乎是锁定了凶手。然后就是凶器和动机的调查。不过好在轨迹的设置也算可以,而且翻译的文笔也相当的流畅,而且文风也相当朴实,后来凶手的结局俺也很侥幸的意料到了。       

       最后,怎么说呢,这其实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作品,但是可能是以前没读到之前,听很多人说这是土屋最好的作品,加上对他短篇的印象,让我对此数期望过高了,读完稍微有点失望。因为时代变迁,这本书没能给当今的读者带来多大的震撼,但是想到这本书已经是几乎40多年前的作品了,我还是得说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看来,我要把那本期待已久的小栗虫太郎的黑死馆杀人事件的热情减到最低最低,然后再挑战它,希望能带给我不断的惊喜。

文人相轻


《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
天灾难避死何诉,
主席唤,总理呼,

党疼国爱,声声入废墟。

十三亿人共一哭,

纵做鬼,也幸福。

银鹰战车救雏犊,

左军叔,右警姑,

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

只盼坟前有屏幕,

看奥运,同欢呼。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感觉就作者这水平,连我都不如。后来看看署名,我操,作者王兆山居然是堂堂山东作家协会副主席。于是我捏着鼻子,忍着恶心又看了一遍,垃圾,真的是垃圾。一个堂堂作协副主席,以地震废墟受难者的口气,赤裸裸的去舔维权者的屁股,这份不要脸真是惊天动地。一个无耻文人的下作及卑贱,以及一个作协副主席身上的恶臭,从这首狗屁不通的词里生动的体现出来。
      令人欣慰的事情是,不久之后,另一位山东作协的作家李钟琴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声明,不屑于王为伍,宣布退出山东作家协会。赞一个,有骨气的文人还是有的!我们姓李的,就是牛逼!恩!
      话说王兆山,有一天出门在外的时候,被一群大汉围住,逼他舔屁股。于是他舔呀,舔呀,他舔的好开心呀~~~
       再话说前几天在看到一个非常火的帖子,名为:海归年薪几十万全是扯淡!在worklife版面引起了各色各类人的关注,由此引出的讨论涉及现在各行各业工资行情,不少网友纷纷举例陈述自己身边的海归牛人或者海归烂人,继而比较起在美国和英国或欧洲毕业的留学生,然后话题急转,无数网友各自现身说法,一大圈人开始一起抨击并鄙视英国的硕士文凭。在这个过程中,显摆的,得瑟的,讽刺的,自嘲的,武断的,辩驳的,真是好不热闹。
       简而言之大概可以这么说,富裕的看不起穷困的,赚外币的看不起赚人民币的,留学的看不起土鳖的,土鳖又看不起留英的。作为我个人,我也同意很多英国留学生,大部分硕士,确实在学术水平上没什么含金量,也有不少彻彻底底的所谓的除了心安理得花家里钱也不用功读书还虚度年华啥也不会干的留学垃圾。但是我非常不同意有些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好比:英国的硕士全是垃圾。倒并不是因为我也是留英小硕,我知道自己有多大本事,比起国内很多自己考研然后又辛苦读到毕业的同学们,在北京那样一个人才济济,竞争残酷到白热化的地方凭自己的努力站住脚跟,我真的很惭愧很惭愧。我只是讨厌这种武断的口气,例如女生失恋了就说:天底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想起以前看到孙晓的英雄志,里面的卢云在牢狱里面对衙役的毒打,大声叫道读书人应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当时的感受用黄易的话说就是“虎躯巨震”,再震……
       而今,确是读书人看不起读书人。很多人都在尽力当自己价值观的传教者或者代言人,却很少有人愿意去试着理解别人的思想,别人的价值观。于是,很多人就这个鄙视那个,那个鄙视这个。更何况,这根本不是学术上的论辩,也不完全是学术水平的鄙视,更牵扯到了经济层面,钱多的人很装逼的一副赤裸裸傻逼嘴脸的大爷口气目空一切地恬不知耻的向别人输出价值观,去你大爷的,有钱屌就大了似的。谁对谁错争辩不出个什么玩意来,说到头就是一句话:大家都是吃饱了撑的。
       老子就是看不起切尔西,老子就是觉的C罗是傻逼
15.07.2008

永远年轻,永远拉风

   

   我日复一日的早上起床,冲凉刷牙洗脸,穿衣出门,走过那座有136排桥墩的大桥去上班———我把它命名为神州行大桥。然后下班,回到住所,吃饭洗澡睡觉。我把我公司电脑上的个人文档命名为:office loser。一周有两天休息,我几乎是雷打不动的一天去电影院,一张票一杯可乐看上两三场,直看到两眼发黑才出来。另一天就用来洗衣服,一边收拾屋子一边听音乐,屋里没人的时候跟着音乐吼一通,或者去去超市,然后继续无聊。偶尔给朋友打打电话,或者看看电视看看书,再或者看看小电影。这就是单身的我的生活。

    有一个周日,我一个人闲逛在河边,千禧桥旁边的人行道上,有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在卖唱。他唱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他穿的一件白色tshirt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上面有一句话:Forever Young. 我看到这老人那被风吹起的白发,脸上沟沟壑壑的岁月的痕迹,但是却饱含热情的弹着吉他唱着歌,心里涌起一阵无法形容的反差感。我给他了一些硬币,然后走开。

    Forever young, 让我想起有一年的迷笛,应该是2002年的迷笛。

    我想起那一年的迷笛上,那不断往两三米高的舞台上攀爬又被保安抬出去的乐迷。我想起那蹲在地上的几个喝的脸红脖子粗的哥们,围着几颗小蜡烛一遍一遍嘶吼了快一个小时,嘶吼的只有一句话那就是金属不死,吼到声嘶力竭,吼道嗓子冒烟。我想起那个流着眼泪,和我热情拥抱的陌生人。我想起有一个长发的裸奔青年,丝毫不做作的裸露着并剧烈晃动着男人的器官,嗷嗷的跑了半天,被保安拿下。我想起痛苦信仰的高虎对着歌迷喊:我们不牛逼,你们最牛逼!

    我更不会忘记的是,有一个乐队,好像是上海的那个顶楼马戏团,主唱情绪很激动的吼:我们要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倔强,永远纯洁,没有什么能消灭我们!

    很久以后的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的原出处是杰克凯鲁亚克。

    我相信在当时那个满地垃圾,醉汉,小摊商贩,文艺青年,朋克少女甚至还有一些性感洋妞充斥的背景下,以坐着,躺着,蹦着,跳着,各种姿态来high的乐迷们,没有人会不因为这句话而感动。

    我记得我当时感动差点也就热泪盈眶了,抱着我身边的,我当时的女朋友,很激动的说,大概是要永远在一起啥的,她亲了我一下,然后把我手从她屁股上拿开,红着脸说了一句流氓。

    我要像诗人一样四方游走,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要从白走到黑,如果我以后也是一无所有,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她说,跟鸡随鸡,跟狗随狗,跟个浪子满世界走。

    这一转眼,我靠,都他妈的6年了,你说这时间咋就这么快呢?你说这6年能让一个人改变多少呢?啊?啊?6年呀…………咋就这么快呢咋就这么快呢………………我日他娘。

    然后不久的一天,跟几个朋友一起去k歌,在这边两年的时间,k歌的次数单手手指就能绰绰有余的数过来。

    身边的朋友点着他们喜欢的歌曲,很多我连听都没听过。我一页一页的翻着屏幕,找老歌来唱,我想找黑豹,找郑钧,找汪峰,找高旗,来缅怀我曾经的岁月,可是很多都没得唱,最后找到了黑豹的don’t break my heart,于是俺也跟着摇头晃脑的唱: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也许是我的错……身边的朋友对我点的不少歌曲很多都毫无印象。他们是这样说的,老伯伯,我们不是同一个时代。

    我只是潇洒的笑笑,哈哈哈不去辩解。生活的麻木,死水一般的日子也曾让我自己恍然之间以为自己是不是老了,或者正在老去。但是后来,我明白了,像我这样拉风的男人,怎么可能老呢?

    在蹉跎的日子里,在那些自以为看不到明天,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感觉自己不被人需要的,孤独的生活的日子里,老去的只是我的肉体,我的躯干。当我的灵魂,我的精神,仍然能被那反叛又激情的音乐打动,只要我还能为Rock n’ Roll热血澎湃,只要我追求的还是真实和自由,还有爱情,我就永远年轻,永远年轻。

    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倔强,永远纯洁,没有什么能消灭我们!

    google上搜到了杰克凯鲁亚克的原文,用以结尾:

    愿主赐福所有身在酒吧、滑稽剧和含沙的爱之中的人,赐福给那倒悬在虚空中的一切。不过,贾非,我们知道,我们俩是永永远远不变的——永远的年轻,永远的热泪盈眶。

08.07.2008

熊猫带给我们的启迪(zz from smth)

 
只有当鸭子的爹才会有NB的儿子。
国宝就是国宝,有当鸭子的爹也是国宝。
能当乌龟的都是最大的牛人,也可以理解最NB的人就是最乌龟的,哪怕带着绿帽子。
只有屁股底下做火箭的才有机会成为牛人。
只有出来卖(面)才有机会去做火箭。
腐败的肚子是有用的。
头顶黑锅的是牛人。
叫太郎的就算伪装的再像好人,最后也会露出本来面目,会残害养他成长的父亲。
母老虎再牛叉也是要靠男人的。
别相信养犀牛的国家能带了规范的管理。

熊猫——这个不色的男人才能成功
别以为螳螂个小就不会扎你针。
别以为跳入龙门,掰开龙嘴,你就得到了真果,也许就是两手空空。
和导师抢东西是要吃亏的。
"
下面"的功夫才是真功夫。
再牛叉的人也有可能会被小人物一屁股坐翻。
SB的人也可以成功,如果你的导师足够NB的话,哪怕它是乌龟。
当领导说他是真命天子的时候,老百姓就已经附和了,哪怕他什么都不是,也愿意帮他抬轿子。
事业成功的最后,一定是外行成为牛人,领导和战胜内行!

02.07.2008

同类

 

 

 

有一天,我和一个我不怎么谈的来的人一起搭地铁。上车以后,我们坐在一起,我戴上耳机听音乐,不怎么想和他交谈。他也很识趣的没有打扰我,于是掏出自己的手机,玩里面的游戏。我一直看着窗外,等脖子酸了,活动颈部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他聚精会神的玩着弱智游戏,但是脸上满是投入紧张的表情。于是我开始悄悄的注意他,他得到高分了,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笑意和欢乐;偶尔玩得很屎,脸上又是小孩子一样的懊恼和委屈。我忽然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年纪比我还大上几岁,居然还能享受手机游戏这种单纯的快乐,很难得的保留一份童趣。人前人后的他,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那以后,我对他的印象改观了很多。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也很单纯,也从来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而且他生活非常节省,一直很辛苦的打工养活自己。懂得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比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富家子弟强太多了。他的这些特质,我非常的欣赏和尊敬。无奈,接触过不少次,在很多事情上,我还是和他谈不到一起去。

 

但是我觉得他这个人不错,我愿意和他交朋友。这件事情告诉我,很多时候,我应该试着去多体谅别人,去理解别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应该学会包容和豁达。

 

朋友是很珍贵的东西。一辈子,有那么一两个知己,也就足够了。每个人看似都平凡无奇,每个人却又都截然不同。天下之大,哪个人才是你的同类。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两栖动物,能够在现实和梦想,自由和被束缚等两重世界中存在。尽管也许会很辛苦,不那么容易,但是我们总是可以自己掌握人生的线,在这自由的世界里,孤独的找寻同类。

 

 

愿漂泊给你带来足够的智慧 坚定的勇气
而不会磨逝你的梦想呀

愿你一路多些坦途 少些曲折

多些喜悦 少些愁苦

…………

每个人的一生 都是一次远行
不知在哪个路口还能相遇

说好了不会流的泪

就在转身的那一刻 悄悄涌出了眼眶

 

                               ----------尹吾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次远行》 

 

 

01.07.2008

非主流的几大特点(ZZ)

   
 
         今天无意看到这个帖子,我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转载一下。
非主流的几大特点:

1:
脚穿仿匡威款式的无牌鞋或者假匡威
————对留学生来说,不是这样,人家都是穿真正名牌,因为国外几乎没有假货。匡威几乎都是低档次了,比它贵的多了去了。虽然不便宜,但是人家不在乎,反正花的父母的钱。 自己不会挣,难道还不会花呀?

2:
身穿无款式无质量无品牌只有个性的五彩衣服。
————有些留学生,穿的还都是世界名牌,甚至限量版的呢!还是那句话,反正花的父母的钱。人家才不在乎呢!   
        
3:
绝对热爱网络,从开始的挂QQ热追逐到踩空间热,QQ名字和QQ空间一定搞得非常花哨。

4:  05
年她们喜欢叫“D调的华丽”   。 
         
5: 06
年她们喜欢诸如这些符号:的名字: ˙.& .o. 他们感觉这有飘逸感。
 
6:  07年她们喜欢叫 侽孓,女子,什么贱男子,贱女子,骚男子,骚女子,伤男子,伤女子,此男子XXX,此女子XXX,他们就喜欢这种伪安妮宝贝笔锋下的网名。 
        
7:
她们很喜欢照相,却不懂摄像专业,只会拿着手机摄像头和视频照自己。视频照拍得跟公主似的,眼睛弄得比牛还大.TMD还不知道PS的液化工具吗?眼线当眼影用.还美名叫烟熏装 完事儿,还要拿笔刷弄个鳃红.还要全选打5象素的羽化.弄个高斯模糊.看着跟卡通片一样 真人长得跟母猪似的满脸痘.你的ps糊弄谁呀?我朋友买过一个很有效果的祛痘用的产品 宣传单上就有一句很经典的话:非主流祛痘用电脑ps,我祛痘用格痘士。  
          
8:
她们照相喜欢用嘟着嘴巴,如果自己本来就肥,嘟起来显得更肥那就岷嘴!把眼睛使劲地睁大掩盖自己的脸丑。如果实在睁不大,买隐形眼镜,如果自己还是很丑,只有用PS加两个红腮在脸上,这样就占了脸大半空间,再丑都看起来可爱  

9: 以上是装可爱型,一般是非主流女人的最爱,下面是装B型,多半是男人的最爱。她们是这样的:把脸转过去用侧脸来掩盖自己的脸丑,镜头从上面下面左面右 面背面……反正就是不从正面打过来。造成自己一种空虚,寂寞的美,旁边多半还有字,什么我的寂寞,与你无关什么这男子伤透了心什么给你的爱其实一直都在,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当然肯定是用繁体和符号错综复杂的摆放这些字。  

 
10: 她们学习简直就不可能好。家庭教育肯定也不怎么好,因为好背景的家庭绝对不会调教出所非主流的孩子,好的家庭背景的人家,品位绝对不会如此低 俗,既然她们学习不好,家庭教育不好,所以她们将来估计都没有出息,可以说他们一生的风光也就是在16-20岁,过了20岁以后她们基本都明白自己的无知,同样是人生的短暂风光,这个时间却比泰国人妖还短。可悲的是泰国人妖收入比她们丰厚多了,更可悲的是泰国人妖是靠自己赚钱来让自己风光,而她们还是靠父母的钱。  

 
11:她们99%玩劲舞团  

 
12:她们喜欢听歌,劲舞团里面的歌是她们的最爱,什么?周杰伦?SHE?潘纬伯?他们觉得老啦!他们喜欢Superjunior!喜欢杨丞琳!喜欢台湾和韩国那些不出名靠着综艺节目推销自己唱片的三流歌手!他们一般以为自己听几首劲舞团里的韩文歌就是懂音乐懂品位,就比那些听周杰伦的高尚了,其实你要问他们谁是Mariah Carey,什么是格莱美奖他们都不知道。
  
——————对于留学生来说,很多人因为要接触英文,所以装B还是赚的很像样的,Mariah Carey和格莱美很多人还是知道的,但是我觉得说到JOHN LENNON就不一定了。。。。
13: 她们喜欢在异性面前装嫩,同性面前装老
         
14: 她们当然非常喜欢装B,但是他们一般都喜欢在网络里用各种方式骂别人装B.

15:
极度热爱QQ空间,并以QQ为基点,以劲舞团为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迅速腐蚀中国文化。  

 
16:她们的QQ个人资料换得非常频繁,而不管怎么换,她们的个人资料一般都喜欢先打了无数的空格,才开始打自己的话,这样能有一种飘逸美。 
          
17:看到此帖一定破口大骂
ZZ
      
28.06.2008

Radiohead演唱会

         

       11点下了火车,先找了个看起来不错的地方吃了一份牛排,喝了点,然后一边问路一边到达了glasgow green,看看表才下午1点多点,外面已经有些粉丝了。于是找了片草地一屁股坐了下去,打开手机开始听in rainbows. 过了一会,有两个人过来对我说,你的tshirt真不错。我说谢谢。那可是某mm从米国给俺邮寄的Radiohead tshirt呀。然后他们坐在我身边,互相介绍了一下,两个人从伯明翰过来的,一个叫大卫,一个叫西门,我说我叫拽根,然后就算认识了,开始瞎聊。

 

过了一会又过来一群人坐在我们身边,慢慢的都聊到一起了,不亦乐乎呀不亦乐乎。我认识的朋友圈里,和我一样喜欢RH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难得一次碰见这么多同道,实在是很开心。后来的这帮人有一个人拿了不少啤酒,分给我们,我们也没客气,接着就打开喝。忽然有人提议说大家说一下自己心目中的albumtracktop3,最后的结论是album虽然次序不一样,但是前三不外乎是 ok computer, the bends in rainbows(这个出乎意料的很受欢迎,我却不是特别感冒). 至于单曲,各抒己见,不同的很多,但是80%的人都和我一样提到了Paranoid Android

 

忽然开始下雨,越下越大,可怜的我们坐在毫无遮挡的草地上,各自档雨。我和大卫一起去找了一个商店,买了两瓶威士忌,和一些一次性的杯子,拿了一些塑料袋回来。大家拿塑料袋垫屁股或者套头挡雨,然后一起喝酒,一起聊天。身边一个穿巴拉克球衣的德国哥们问我,你们中国喜欢RH的人多吗?我说还行吧,怎么也不比你们少吧。他又问,我很少听中国音乐,你们那里有什么不错的band吗?这个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想了想把手机给他,让他听我手机里面的几首中文的歌曲,有便利商店的silent day和几首声音碎片,木马,还有一首黑撒的那个给娃买把吉他。我不知道他到底认真听了没,过了20分钟之后他还手机时告诉我,it’s really nice. 我哈哈一笑,也没说什么。这个时候不知道谁从哪里弄来一把吉他,旁边的一个哥们给打着伞,伯明翰的大卫现场开始自弹自唱,唱起了street spirit.而且他嗓子还挺好的。我靠,我好崇拜。之后又有人不断起身买酒回来大家喝,后来杯子不知道怎么都不见了,于是一瓶酒从这边穿那边,每个人都是对着瓶嘴咕咚咕咚几口传给下一个,煞是豪迈。

 

就那样一直到了4点,开始进场了。期间雨下下停停,很多人都是浑身都湿透了,但是大家看起来都很开心。进场以后,离开始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们找了个不错的位置,继续铺地坐下来,喝酒聊天,场子里有卖各种食物的,于是有人看行李,有人去买东西,回来大家交钱凑份子。不一会,我们面前就摆了一大摊的薯条披萨鸡翅等,当然最多的还是酒。可恨的是雨一直下,一直下。

 

快到7点的时候,舞台的灯光亮了,所有人都从草地上站起来欢呼。这时候我向后方看才注意到,不经意间,居然有那么多人,黑压压的根本看不到边。所有人都在喊,都在叫,都在吹口哨,千呼万唤之下,暖场乐队出来了。

 

很刺眼的是,舞台上出现了雪山狮子旗。瞬间我旁边那些刚才一起聊的很high的全转过来看着我,我窘的不行,接着酒精的作用,于是大声吼了一句:Tibet is a part of China!然后又是中文大叫:社会主义好! 然后忽然又是背后的西门大喊了一句:fk the politics! 然后那帮人都笑了,有几个人也跟着喊了几句,fk politics什么的,缓解了尴尬。

 

 

恕我愚笨,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乐队,主唱mm刚出来, 然后下面多人开始尖叫natashanatasha。俺很谦虚的问了很多人,才知道这个乐队叫bat for lashes. 女主唱好像叫natsha什么的,出生在巴基斯坦。Natasha看起来还算pp,站在台上想和台下歌迷套近乎,无奈我们都是冲着别人来的,而且淋了快6个小时的雨,根本不买帐,于是她边说客套话,下面边嘘她。背后的西门如是喊:just fking sing it!

 

Natasha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反正她开唱了。唱的客观的说,还是不错的,嗓音不错,而且band里还有其他两个mm,有个拉小提琴的mm穿那种有彩条的裙子,还挺妩媚。我问了问身边不远一个跟着唱得mm,刚才的那首歌什么名字,她说叫what’s girl to do, 这个歌曲听起来还不错的说。乐队一共唱了大概6首歌曲左右,风格比较诡异。那几个mm把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还有我叫不出来名字的乐器好几样玩了一个遍,歌迷也很给面子的持续鼓掌。于是他们就byebye了。

 

这个时候我看看手表,8点左右,舞台上工作人员开始调弄设备,所有人都兴奋起来,因为大牌马上要出场了。

灯光什么布置好之后,840了。离节目单上写的radiohead出场还有5分钟。所有人开始鼓掌打拍子喊: radiohead!  radiohead!  radiohead!

 

 

首先出来的是thom,他的大红裤子十分醒目。然后是穿着西装帅的不行的ed,接着是光头的phil等人,所有人开始尖叫。他们什么也没说,简单的试音然后就开始唱。第一首是inrainbows的曲目,这个唱片我听的不多,有几个叫不出歌名。前奏一响起来,thom立刻就开始招牌式的梦游舞蹈动作,对着话筒闭眼乱晃晃。舞台背景是一串屏幕,五个屏幕分别对应五个人,一会是全景,一会是弹奏细节,看的非常清楚。台下的人群开始攒动,闪光灯咔嚓咔嚓不停。从第一首开始就万人大合唱,不管雨多大,所有人都举起手臂鼓掌打拍子。我真真切切的看着帅气的ed,还有甩头发的jonny,还有舞台中间的那个妖里妖气另无数人着魔的thom。他的舞蹈很随性,很妖娆。一直在闭着眼睛,贴着话筒梦呓似的唱,每次睁开眼睛对着台下,都会引发无数尖叫。

 

唱完两首歌曲之后,thom除了说谢谢和hello之外第一次正经说话,this is a special Friday night in Glasgow. 身后无数人大喊,tommyglasgow loves you! 第二遍就是半数歌迷一起喊了。这句话连喊了三四遍。可人家thom说完就闭上眼睛摆弄吉它,根本不再说什么,你爱不爱我和我无关,屌到不行的表情。这个态度如果换作是刚才的natasha,估计早就瓶子鞋子满天飞了,可是却没有人对thom的回应有任何微词。

 

全场第一次高潮是在唱just的时候,德国哥们和西门大卫等人,并着膀子蹦蹦跳跳冲进了歌迷群的中心,并拉我一起过去,我本来想多照几张照片,可是想想,不high白不high,就把钱包手机往牛仔裤口袋一塞,就跟着冲过去了。我们被人群冲散,然后又重逢,然后再冲散,和不同的歌迷男的女的白的黑的胖的瘦的,和无数的陌生人手臂打在对方肩膀上,蹦呀跳呀唱呀,一首接一首,一直闹腾。熟悉的我就跟着唱,不会唱的至少也会跟着哼,跟着尖叫。放开了,撒开膀子high,反正谁也不认识我。当电音响起,everything in right place唱起的时候,还有紧跟的几个快节奏,成千上百的歌迷就是蹦,就是跳,人群的中间出现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跟着philjonny的节奏,大家一起pogo。左边的撞右边的,右边的撞左边的,后来开火车,后来手拉手大圈圈,有好多豪放的长发mm跑到圈里面,开始疯狂甩头,360度的风扇式甩法,太他娘的high了。还有一群男的把一个mm举起来,mm很配合的尖叫玩跳水的,我累的不行,却一直不想停。只听到尖叫,只听到乐器轰鸣。下雨不下雨,已经没人在乎了,因为全身已经湿透了。

 这个时候,no surprises响起来了,所有人都霎那间安静了,停止了pogo开始跟着节奏唱歌鼓掌打拍子。我的手机铃声就是这个歌曲,我当然是很熟悉,回头找到了大卫,我们相视一笑,都把手掌向下,把手放在下巴那里,一边跟着唱,一边往上抬。有边上的哥们姐妹们看到我们的动作,然后全体模仿哈哈,只要看过mtv的乐迷估计都很难忘吧。No alarms and no surprises, no alarms and no surprises…………

 

估计thom看到歌迷休息的差不多了,然后这首歌曲完结以后没多会儿,edjonny一起猛的一轰鸣,我天,我天,我天,这是狂想机器人,这是伟大的狂想机器人!!

 

啥也不说了,全场最大规模的pogo,目力所及,几乎所有人都在挥舞手臂蹦蹦跳跳。这是我第一次,也很有可能是我唯一一次听这个伟大歌曲的现场,我跟着西门大卫等冲到pogo的中心地带,一边蹦一边跟着唱,当所有人一起唱到you don’t remember, why you don’t remember my name any more 那段华丽癫狂的节奏的时候,我被人群撞的晕里晕乎的,好几次都差点倒在地上,特别危险,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出现了,十几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艰难的进入躁动歌迷中心地带,于是歌迷们冷静了下来。

 

我也得以安心的听完后半段歌曲,真赞叹真赞叹。

 

结束的时候忽然某个角落冒出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play Yellow! 于是有很多人笑,那身影还不依不饶:play any coldplay!于是大家一起嘘…………这个晚上注定属于radiohead

 

接着是我非常喜欢的fake plastic trees了,毫无疑问的全体大合唱,到后来的完结部分,根本没有演奏了,只有thom的声音和所有歌迷的合声:if I could be who you wanted, if I could be who you wanted….all the time, all the time, all the time….我身边很多同来的情侣开始接吻。

 

唱完这个歌曲之后,thom说了今晚第二句除了谢谢你好之后的正经话: so,  which pub do you wanna go after this?

 

然后又是另一首ok computer里的经典,karma police,没有人pogo,我身边也很少有人再有力气蹦跳了,都只是安静的挥舞手臂,跟着从头唱到尾。当唱到for a minute, I lost myself那句的时候,我看到有好多人,脱光了上衣就那么站在雨里,仰天嘶吼的跟着一遍一遍的唱着,I lost my self , I lost myself, I lost myself… 他们的脸上已经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了。

 

这两首万人大合唱简直像催泪弹一样。

 

再下来是2+2=5. 人群再次在because之后的抽搐梦呓绝望中沸腾,沸腾。

 

当时针转到1050 的时候,随着inrainbows里的一首歌曲唱完,thom说谢谢,再见,演唱会完结。我不敢相信这几个小时如此之快,我让大卫和德国哥们把我抬在肩膀上,冲着舞台大叫creep creep creep. 不知道谁起的头,大部分歌迷很配合的开始唱: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 couldn’t look your in the eye, you just like an angel , your skin makes me cry^^^^^很多人在呼唤,期待一次encore,无奈出来的是工作人员收拾器材,没有encore

 

黑压压的人群开始往外走,天还在下雨。显然大家都还在兴奋状态,这边唱一句,那边应一句,到处是不同的声音,到处是不同的歌曲。花了快半个小时,走出了glasgow green 又随着人群走到了市中心,看到一个pub门口写着liveband,就和大卫等人一古脑全塞进去了。一个五人双vocal的乐队,一男一女,在翻唱重庆森林里面的那首california dreams,唱完了,然后说下面我们要唱一首歌曲送给那些刚才淋雨浑身湿透的歌迷…………

 

靠,又是翻唱radioheadhigh and dry,不过此情此景,这个曲目选的比较有意思。Don’t let me high don’t let me dry………………

 

…………

 

很晚的时候从bar里出来,和那些今天刚认识,连名字都还叫不清楚,却一起high了一天的哥们姐妹一个一个的拥抱寒暄道别,就一个人往车站走了。问问了警察叔叔哪里有taxi,后来排了40分钟的队,等到了一辆taxi。在排队的时候我浑身还是湿的,夜里的风刮的我浑身哆嗦,冻得牙齿止不住地打颤,我感觉腿疼,嗓子也不舒服,我整个人狗一样蜷缩在站台。

 

可是还是觉得很爽,我很high,我真的很high,这是我到英国之后最开心最开心的一天。对于我这个高中时代开始喜欢radiohead,眨眼已是10年的歌迷来说,今天晚上,我真的很幸福。

17.06.2008

只是一种等待

        

    有时候会感觉世界这么大,我到底该去哪里。蓝天和大地像两个巨大的面包片,城市的钢铁丛林是主菜,阴晴圆缺喜怒哀乐就好比是沙拉,而音乐和电影,就是调味的sauce。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三明治里。有人用生活来实现梦想,有人有梦想来支撑生活。我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是属于后者的吧。

       Chris说,我想那么年轻,干净,寂寞的生活着,直到我可以毫无防备的忽然消失在马路上的那一天。 他有机会进哈佛法学院,他父母要送他豪华轿车,他的回应是我的旧车很好,我也暂时不打算念哈佛。然后他剪掉信用卡,和所有id证件,把自己的所有积蓄捐给慈善机构,然后一个人独自漂泊四处,在茫茫荒野之中去追寻自由。因为他认为,the core of the man’s spirit coms from new experiences.

 我觉得我特别特别理解Chris,我也有过几段单独行走的经历。我曾很多次一个人报纸铺地睡在火车站或者肮脏的长途汽车站的地板上,我也曾走到双脚磨出血泡,脱袜子的时候简直是血肉模糊。在一个破旧的旅馆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皮肤过敏,脖子以下全是红斑,痒的挠出血道子。在无人的旷野上,在绳子的两端各绑一个那种农夫山泉的大桶,桶里是从小溪,或者农舍讨来的水,再把绳子挂在脖子上大步向前。我想我理解chris,是因为我在我年轻的某个阶段,也曾经很决绝的想脱离一切,当我还没有学会怎么去包容的时候,我自私的选择抗拒。

 就像Chris对他所认为的传统价值观的抗拒,他不在乎父母送的豪华轿车,他不在乎哈佛,这个旅行的时候背包里装有索罗和杰克伦敦的勇敢的青年,他写到 freedom and simple beauty is too good to pass up. 他义无反顾的走入荒野,他遇到了很多真诚又善良的人。他也可以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经历和一路的美好事物,和那些刚刚碰面的陌生人分享。在他碰到那个孤单年迈的老人的时候,老人对他说:小伙子,你还没有学会包容。当你学会原谅,你就学会如何去爱,你学会如何去爱,神的光芒就会照亮你。我看第二遍的时候,看的是从射手上下的一个字幕,这个片段的翻译非常强悍:只有原谅才能学会爱,爱能让一切化险为夷云开日见。

 我想当时的他是很难学会原谅的吧。之前他与农场主,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可以看得出他的偏激:我真的不明白,这个病态的社会为什么这样,为什么每个人对别人都他妈的那么的冷淡?!父母,伪君子,政治家,那些混蛋们…………

我想不到贴切的词语来形容或者评价他,在他身上你很难看不到自己昔日的影子。他的生命如此短暂,却充满了挑战,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自由主义者。他任性,又有点狂妄。他看到母鹿旁边的幼鹿,所以不肯射杀取食,说明他是很善良的。但是他有残忍到离开两年,却没有给担心他的父母留下任何讯息。

他一路上途径的景色真的好美。他一路行走,向往杰克伦敦笔下那狂野的阿拉斯加。

遗憾的是在影片的最后,他却误食了有毒的植物。当他用最后的力气,艰难的写下最后一句话之后,他仰起脸,仰望着那温暖绚丽而又灿烂的阳光,然后流着眼泪死去。

Happy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这是他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在他生命完结的前一刻,他一定从心底原谅了这个他曾经认为很冷漠很病态很荒谬的世界。他原谅了他的父母,他原谅了那些和他不一样的人,他原谅了那些麻木的人,他原谅了那些自私的人。他原谅了那些浑浑噩噩没有梦想的人,他也原谅了那些每天为了生活苟且偷生牺牲尊严的人,他原谅了这一切,然后明白了什么是爱——明知道这个世界不完美,但是还是要去热爱,这才是一个健全的人应有的包容,这才是完整的爱。

所以阳光洒下来,他看着阳光,颤抖,微笑,流泪,死去。那是神的光芒吗?

Into the wild, 感谢西恩潘,一部很了不起的电影。

       我知道,Chris在那两年追逐所明白的一切东西,很多人终其一生可能最后也体会不到。

可能人生就是一场旅途,每个人都在追寻自以为是的幸福;而生命只是一种等待,为了证明爱的存在。

09.06.2008

blablablablaaaaaaaaaaaaaaa

 
 
 
      近的日子过的特别的快,自己的生活也规律了起来。
     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终于能跟上同事的节奏了。同事都很耐死,尤其还有一个美女同事,笑起来很甜美。我好喜欢好喜欢………………
     找工作的艰辛终于暂时的告一段落了,感谢上天,让我的努力和坚持有所回报。可是刚开始工作没几天我就明白了,需要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客户问了一个问题我第一遍有几个词语没听清楚不懂什么意思,又问了一遍,还是没懂,就问了第三遍,然后同事把电话转到他的分机上帮我缓解了难堪………………好没面子。但想想不能那么算了,后来我问同事那个顾客到底问的什么,同事说了一遍,原来里面有这么一个短语,mod cons,我靠,放在句子里阅读起来我知道是modern conveniences的意思,但是当时问的时候我实在是不知道那人在问我什么,真郁闷,看来我真的要好好学习英语了。
    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郁闷的事情。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书,看小说,以及看一些英美诗歌翻译的赏析。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很热爱。枕头边就有一本诗集翻译赏析,经常没事就看几眼。 前几天,老板给我个任务,让我把一些公司业务介绍的英文材料翻译成中文,我想这有什么难的。没想到还真是把我难住了,经常碰到能理解英文的原意但是搜肠刮肚,找不到一个很确切很精准的中文词语来对应。倒也不是追求文学作品用词的那种传神和雅致,就是不知道怎么把业务介绍英文版转化成通俗易懂流畅的中文。我相信我翻译的大错误是没有的,再说就算我翻译的质量不高,作为唯一的中国员工,公司除了我也没别人能看懂……但是我心里那个惭愧呀……
        就像上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很迷茫。毕业了才知道迷茫才刚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很努力,找到工作上班了才知道更多需要你努力的地方在后面。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思进取是不行的。一定不能有自满或者懈怠的情绪。对得起自己,恩,继续努力。
       欧洲杯开始了,除了02年世界杯,第一次看大赛不用熬夜,意大利加油!!为什么皮耶罗能进国家队,因扎吉不行?我靠,世道真是阴险,AC米兰辉煌的时候,谁也没说什么。米兰这个赛季,成绩不理想,板凳不够,主力疲劳,终于要去打联盟杯了,这么多说米兰风凉话的人就站出来了,调侃嘲笑的,诋毁侮辱的,什么样的都有。一时间,过去曾倒在米兰脚下的各队粉丝纷纷叫嚣,俨然有痛打落水狗的架势,真是悲惨。
       作为一个有这意甲情节米兰情节的球迷来说,我想告诉那些黑意大利黑米兰的球迷,米兰进欧冠不拿冠军,是米兰球迷的遗憾。但是米兰这支即使老迈,但是技战术水平依然是欧洲顶尖的球队遗憾的没能进入世界上水平最高的冠军联赛,是全世界球迷的损失。
       Forza  Milan!